关于拟作出霍邱宏昌电子有限公司电讯线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5-01-27 08:4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邱宏昌电子有限公司《电讯线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4-2717076,0564-2717364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卧阳路北段生态环境分局(237400)
1、项目名称:电讯线束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霍邱县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高新创业园B6栋
3、建设单位:霍邱宏昌电子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霍邱县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高新创业园B6#一栋4418平方米厂房,内置8台C型注塑机、8台立式注塑机、7台电源插头线测试机、16台半自动压接机和12台全自动压接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三同时”工程等。项目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00万条插头电源线、2000万条电器连接线束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环评要求,生活污水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控制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废气主要为PVC粒子熔融挤出废气、脱模剂喷涂脱模废气、助焊剂加热助焊废气、热熔胶加热滴胶废气等。环评要求,熔融挤出废气、脱模废气、助焊废气经收集进入一套二级活性炭设施处理,非甲烷总烃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1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后,由一根1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表4排放限值。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自空压机及废气处理系统风机等设备。环评要求,选取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并采取建筑隔声、设备减振基础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高新产业公寓宿舍楼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2类标准。
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脱模剂瓶、边角料、不合格品、助焊剂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生活垃圾等。废包装材料、脱模剂瓶、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场所,资源外售;助焊剂桶、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评价结论
霍邱宏昌电子有限公司“电讯线束生产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通过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7、相关部门意见
2024年8月23日,项目经霍邱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备案(项目代码:2408-341522-04-01-751556)。
8、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文本)霍邱宏昌电子有限公司(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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