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政办〔2021〕27号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皖人社秘〔2021〕9号)、《加快推进全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六人社秘〔2021〕12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健全和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利用互联网优势,积极发挥大数据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全县根治欠薪工作再迈新台阶,努力实现全县农民工工资支付“零拖欠”。
二、目标任务
倾力打造以数据管理为支撑、以业务办理为核心、以流程监管为手段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体系,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推广应用到全县每个在建项目,实现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实时监管和欠薪预警,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一)扎实推广应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的,归集本县数据,按照相关标准向市数据平台推送数据,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共享。
(二)强化农民工工资支付数据分析平台应用。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监管单位要依托数据交换平台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应用,满足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前置化、常态化”管理的要求,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三)加大社会保障卡的推广运用力度。鼓励施工总承包企业推广使用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发放农民工工资,打通农民工工资专户跨行转账支付壁垒;鼓励农民工开通电子社保卡,方便查询本人工资发放等信息。
三、职责分工
(一)人社部门:负责协调解决系统推广应用中遇到的问题;牵头开展在建工程项目纳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管理,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工资等情况的督查检查。
(二)主管单位:开发区(现代产业园),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教育、重点处、建发中心等负责督促在建工程项目纳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管理;负责督促相关工程参建主体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工资等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负责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配备劳资专管员,配备实名制管理的相应软硬件设备;负责督促其他相关工程参建主体配合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做好相关信息录入工作。
四、时间进度
4月中旬前,完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数据录入工作,确保全县新建重点工程项目全部纳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系统;5月底前,县人社部门要完成功能性场所建设及其配套的软件开发等工作;8月底前,全面完成数据核查,确保全县在建工程项目全部录入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系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系统推广应用的指导,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协调机制。县人社部门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的沟通交流,建立系统推广应用协调机制,多方合力,做好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
(三)强化数据运用。要共建共享数据,充分挖掘数据价值,通过数据分析,发挥其在根治欠薪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制度落实落地,切实提升服务水平。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30日
霍邱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信息化系统
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 跃 副县长
副组长:王 鹏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仲举 县人社局局长
成 员:台启福 县人社局副局长
余 勇 县住建局副局长
余怀友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永成 县水利局副局长
郭本光 县重点处副主任
巫 涛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 清 县建发中心副主任
姜玉堂 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王庆如 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时 咏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李 双 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时咏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