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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民政局关于开展整治婚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的公告

日期:2026-09-11 16:17来源:县民政局 供稿:办公室 浏览量: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婚介服务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婚介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征婚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市统一部署,自2026年9月至2027年2月,霍邱县民政局联合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组织开展整治婚介机构乱象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从事婚介服务的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服务机构,涵盖线上婚恋平台、线下实体婚介机构以及开展婚介服务的相关组织(不包括纯粹以交友、社交为目的的各类免费平台或组织)。

二、整治重点

聚焦婚介行业高频投诉、高发乱象、突出风险,重点整治七类问题:

(一)登记服务违规。未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擅自从事婚介服务;登记住所与实际服务场所不符,存在异地服务等问题;线上平台未依法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擅自开展线上婚介服务。

(二)虚假营销。对其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对婚介服务效果作“包成功”、“保证脱单”等与实际不符的承诺;虚构婚介成功率、编造成功案例;对征婚者数量、质量、来源等作不真实描述。

(三)“婚托”欺诈。安排“婚托”冒充征婚者与消费者见面,制造虚假约见记录;虚构优质征婚对象信息,以“见面费”“诚意金”“保证金”等名义反复收费;多名“婚托”轮流与同一消费者见面,消耗服务次数。

(四)合同签约违规。合同内容未遵循公平原则,设定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应承担的退款责任。

(五)收费管理混乱。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计价方法;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以预付费方式提供服务的,未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价款、预付款退还方式和违约责任;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且拒不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还预付款;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可能影响正常提供服务时,仍继续收取预付款;在预付费合同履行期间,存在降低服务质量或任意加价的行为。

(六)关键信息审核流于形式。对征婚者身份信息、婚姻状况、学历、职业等关键信息不核验或核验走过场,明知信息虚假而予以发布;默许或纵容用户填写虚假信息,导致“婚托婚骗”有机可乘;以“保护隐私”为由拒绝核实征婚者身份,实则放任虚假信息泛滥。

(七)个人信息泄露滥用。未经征婚者同意,将其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第三方,用于商业推广营销等目的;收集征婚者信息后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内部管理混乱,员工随意查阅、复制、传播征婚者信息;未建立信息安全保护制度,未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系统存在安全漏洞,导致信息被非法窃取。

三、相关要求

1.全县各婚介机构、婚恋服务组织须对照上述整治重点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如实填报《婚介机构自查自纠表》,自查自纠情况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盖婚介机构公章后,于2026年9月18日前报送霍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对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凡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将直接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联合核查处置。

2.各婚介机构可通过现场报送、快递、电子邮件等方式报送经签字盖章后的《婚介机构自查自纠表》。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新蓼大道(霍邱县妇幼保健院内)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邮箱:350015699@qq.com。

对瞒报不报、弄虚作假的婚介机构,一经查实将列为重点整治对象。

四、风险提示

在此提醒广大征婚群众,选择婚介服务时,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经营规范的婚介机构;务必签订正式书面服务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审慎缴纳预付款;警惕“包脱单、包结婚”等夸大宣传;发现疑似婚托、婚恋诈骗的,请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咨询电话:0564-6071001。

特此公告。

附件1:致婚介机构的一封信.doc

附件2:婚介机构自查自纠表.xlsx

霍邱县民政局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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