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
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消除安全监管盲区,经组织乡镇多轮摸排,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生产经营单位19827家。
结合企业规模、行业特点、风险等级等因素,根据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和《霍邱县安全生产职责规定》《霍邱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分类分级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明确由县直有关单位负责牵头日常安全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为1611家(详见附件,其余生产经营单位由属地负责牵头日常安全监管)。
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分类分级实行动态调整,各乡镇、开发区(现代产业园)要持续对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摸排,对符合分类分级监管条件的,要及时明确安全监管牵头责任主体,对符合退出条件的要及时清退,并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联系电话:0564-6010565;
电子邮箱:hqyjzhxt@163.com。
霍邱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霍邱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台账(县直部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