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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怎么衔接
留言时间:2022-07-28 22:29:36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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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霍邱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尊敬的局领导
之前在霍邱老家交了十年左右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今年进六安开发区工厂上班,企业帮交了职工养老保险,接下来农村养老保险怎么办,还需要续交吗?这两种保险怎么衔接?若不能衔接,老家的农村养老保险可需要续交到满15年?
霍邱县政府

回复单位:霍邱县政府
发表于:2022-08-03 08:16:55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人社局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按照《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文件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已经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继续缴纳,也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去所在乡镇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断缴费。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564-2717209、271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