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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留言时间:2022-05-26 09:34:52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1135
受理单位: 霍邱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我是霍邱县宋店镇田塘村居民,以前都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今年改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每月从银行卡扣款,之前也咨询县人社局讲只要不往以前养老保险账户存钱就可以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停了,但昨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又从我现在社保账户扣了300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用,请问这种情况属重复参保吗,能让我到时享受两份保险待遇吗,如何才能帮我以前的账户停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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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霍邱县政府 发表于:2022-06-01 18:12:07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霍邱县宋店镇政府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经我镇与县人社局相关部门对接了解,由于上级税务系统没有按照居保系统推送的居保缴费银行账号信息进行划扣,错误地划扣了参保人的职保缴费账号,造成参保人的参保金被重复划扣。 二、处理办法。按照人社部发[2014]17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存在重复参保时,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乡镇人社部门发现被重复划扣人员时,要认真做好登记,及时与上级税务、人社部门沟通。 目前上级税务部门和县人社局居保部门正在商议,近期拿出解决方案。待方案出台后,我镇将依据方案对被重复划扣的保费妥善处理。 三、沟通反馈情况。我镇工作人员已将处理结果同您告知,您已知悉。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宋店镇政府联系,电话:0564-629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