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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
留言时间:2022-03-09 09:23:43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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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 霍邱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之前去霍邱金城时代广场买东西,将车停在广场后面,收了10元停车费,请问广场后面的停车位是公共的还是个人的,收费的理由何在?
霍邱县政府

回复单位:霍邱县政府
发表于:2022-03-16 08:30:22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城南执法大队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了解,信访人所反映的收取10元停车费为该小区霍邱县尚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该处停车位是小区业主共用部位,依据《霍邱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价业[2010]72号)有关外来车辆的收费标准,经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价格登记证》13060271号)审定批准并公示,每辆车每次5小时内收取停车费10元,是市场调节价(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定价公示)。执法人员就上述情况与信访人进行了沟通,信访人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