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3
浏览

1
回复

暂无头像
关于反映霍邱县锦绣公馆小区物业故意为难业主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09-24 20:17:20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3203
受理单位: 霍邱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为响应国家绿色环保的号召,本人准备购买新能源汽车,已经向六安奇瑞新能源4S店咨询相关安装流程:1.小区物业在“车位及允许施工证明表”盖章。2.当地供电部门实施安装。 目前遇到问题:小区物业不给盖章,并列出以下要求1.申请书(业主),2.车位证明:车位转让协议,车位合同,发票,车位使用协议书,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明 3.车位照片,4.充电设施施工企业资质证明,施工设计方案。5.供电公司同意申请证明和线路设计方案,6.消防部门备案,7.充电桩的安全报告,消防报告。8.业主承诺书,相关政策文件。其中4、5、6、7、8本人认为流程不合理,小区物业纯属故意为难业主的主观意愿,且小区地下车库至今无一人成功安装充电桩,逼得很多业主私拉电线充电,且并不管理,安全隐患极大,望有关领导给予重视,能够切实解决百姓困难。锦绣公馆物业电话:0564-6099965
暂无头像
回复单位:霍邱县政府 发表于:2021-09-29 16:36:15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由于锦绣公馆小区建设较早,小区设计均是人车分离,地下车库在前期规划、修建时未考虑电动汽车充电问题,没有新能源车停车位置。随着近年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部分业主有修建充电桩意愿,但前期有部分小区业主反映在地下车库加装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经现场核实,在地下车库安装新能源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属实。根据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地下车库内建设汽车充电设施,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鉴于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包括顶板、底板、侧墙等不得开孔或改造,因此人防工程内安装充电桩,不得破坏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和影响人防工程防护效能,用电线路需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经与该物业企业沟通,该物业企业已答应待条件成熟后增加部分充电桩,以满足群众需要。同时,已要求该物业企业加强日常充电管理,引导业主文明充电。9月29日上午,工作人员已将办理情况与您反馈,您表示理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