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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周集镇周集自来水厂收取最低水费是否合规。
留言时间:2021-07-10 21:33:21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497
受理单位: 霍邱县政府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尊敬的领导,我一直在外地老家霍邱县周集镇,自从自来水通了之后,我们以为是民生工程,和外地一样用了就收费不使用不收费,所以花了一千多元开户安装,由于一直在外地不怎么用,可是水表每月都在计费,请问自来水的水表不一样吗,不用也要收费最低消费10元,水表一直在转,不用报停也要收取60元的手续费。自来水厂这样的收费合规吗,本来安装自来水是好事,但是这样的收费标准,对于我们长期不在家里面就感觉不合理,让人很无奈,如果一年不用也要补交120元水费,两年后在用也要补交240元水费,以此类推没有封顶和底线。报停也要收取手续费60元。请问一下领导有没有这样的规定,当时安装也没有告知,自来水公司的八王条款是否合规,请领导重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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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霍邱县政府 发表于:2021-07-16 22:41:09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原县物价局《关于农村自来水价格及入户管网建设费标准的通知》(价业〔2014〕45号),乡镇自来水厂实行基本水量和计量用水量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即每月收取10元基本水价,超出部分按实际用水量收取。对常年不在家的居民,可采取报停业务。由于您常年外出,未及时向水厂报停,导致基本水费一直在收取中。目前,周集镇政府已督促自来水厂与您进行沟通,及时办理报停手续。下一步,周集镇政府将加强水费收取政策宣传,切实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经周集镇政府工作人员与您联系,您对办理结果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