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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申请办理低保流程相关事宜
留言时间:2026-09-07 14:53:44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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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霍邱县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您好!请问申请办理低保必须得村里同意才行吗?具体申请流程是什么?谢谢!
霍邱县政府
回复单位:霍邱县民政局
发表于:2026-09-10 10:19:31
您好!您咨询的“申请办理低保”问题,霍邱县民政局答复如下:低保的申请办理流程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第五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做好社会救助受理、审核、动态管理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做好入户走访、社会救助申请等工作。”《六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第八条规定:“低保工作程序按照居民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业务经办部门受理、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确认的程序实施。”根据上述规定,村级协助做好入户走访、社会救助申请等工作。如有疑问,请联系霍邱县民政局,电话:0564-6082590。
皖公网安备 341522020001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