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六政办秘〔2024〕64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一)具有本县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非本县户籍,但持有本县居住证或长期在我县居住生活的城乡居民;
(三)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
二、参保任务
按照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原则,结合市下达我县参保任务数,合理确定各乡镇城乡居民参保缴费计划(见附件)。
三、参保时间
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4年9月至12月底,原则上参保居民应于2024年12月28日(含)前完成参保费用缴纳手续。在集中征缴期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保障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鉴于外出务工人员春节集中返乡的实际,对该群体可延长缴费期至2025年2月28日,在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期间缴费的外出务工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由其监护人在新生儿出生后的90天内完成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四、参保标准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六政办秘〔2024〕64号)和《关于确定低收入人口参保资助标准的通知》(六医保秘〔2024〕58号)文件精神,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对于特困供养人员财政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360元定额资助;监测人口财政给予200元定额资助。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人员名单由县民政部门负责提供;监测人口人员名单由县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提供;重点优抚对象人员名单由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提供。
五、参保登记及组织动员
原则上,本县户籍的居民和在校学生以户籍地所在村(社区)为参保地登记缴费,非本县户籍居民以居住地所在村(社区)为参保地登记缴费,非本县户籍的在校学生以学校(班级)为参保地登记缴费。
各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两委、有关学校负责本辖区(单位)参保对象参保缴费的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政策解读、监测调度和服务支持等工作。
六、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
适用人群:熟练使用智能手机及移动支付的待缴费群众。
缴费渠道:上年度已在我县参保的居民,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中“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皖事通APP等渠道按提示完成参保费用支付。上年度未在我县参保的居民,需通过微信或支付宝中“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皖事通APP暂停原参保地医保关系,然后进行参保地址变更,再进行参保缴费。
(二)线下缴费
适用人群: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或移动支付的待参保群众,由乡镇指定经办或由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帮办代办缴费。
缴费地点:本县户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乡(镇)、村(社区)登记缴费,非本县户籍居民在居住地乡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办理登记缴费。
各乡镇、村(社区)为民服务中心(站)应保留线下现金缴费等渠道,提供适老化和线上缴费代办服务,实现身份信息现场核对、缴费资金及时入库、参保信息实时同步,不断提高参保缴费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七、征缴管理和信息录入
集中参保征缴期内,各乡镇、村(社区)应及时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基层服务系统”或手机端缴费渠道核对本单位代办缴费的人员信息、费用支付及入库到账状态,坚决防止收费后漏录、漏缴情况发生,确保群众能及时享受待遇。
八、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关系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夯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统一组织实施,按时、保质、高效完成年度参保任务。要实施好全民参保计划,做好参保情况核查,减少漏保断保,实现应保尽保。
(二)凝聚部门合力。医疗保障、税务、财政、教育、民政、残联、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部门协同,加强工作联动和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新一轮参保缴费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重点做好缴费政策、缴费渠道、办理流程等内容解读,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主动公开政策咨询电话,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要做好舆情风险应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四)强化督促检查。医保、税务部门要定期对账,并组织对代收代办工作的专项监督检查。村(社区)、学校对辖区内参保缴费情况要适时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缴费人监督。要建立缴费人抽查回访工作制度,对缴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定期进行抽查核验。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