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0年度霍邱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霍邱县公安局联系(地址:城关镇卧阳路;邮编:237400;联系电话:0564-60228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公安重点难点及老百姓密切关注事项,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创新公开载体,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有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纵深开展。
(一)主动公开。2020年,我局依托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霍邱公安在线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编制信息公开目录,对照目录要求规范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针对公开目录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确保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54条,通过微博、微信等公安宣传平台发布各类警务信息13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通知》,完善健全了《霍邱县公安局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县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安排,落实指挥中心(办公室)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日常事务,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平台建设方面。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于2020年新增栏目认真梳理,及时公开。做好“两微一端”的排查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排,及时更新发布信息,并落实严格审核把关制度;加强与网民的互动,不断完善丰富信息发布内容,让人民群众及时获取警方权威信息。
(五)监督保障方面。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关于调整霍邱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霍邱县公安局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问题清单》等文件,确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并明确了各警种部门任务分工,细化了工作部署,推动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霍邱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霍邱县公安局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霍邱县公安局新闻发布会制度》等制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新媒体及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予以公示,随时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效促进公安机关办公透明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7 |
0 |
4782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8 |
0 |
19444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28 |
增87 |
148301 |
|
行政强制 |
26 |
减7 |
1045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 |
530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警种、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存在推一下、动一下的现象。改进情况:建立政务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不定期对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及时组织相关警种部门对照问题清单,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局主要负责人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并限期整改。二是运行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近年来,在县政府办、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运行机制,但与上级部门要求及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有待进一步吸纳借鉴先进单位的推进机制,并结合实际,进一步探索实践,确保常态高效运行。改进情况:加大学习贯彻《条例》力度,进一步完善《霍邱县公安局政务公开源头认定机制的制度》《霍邱县公安局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工作制度,多公开群众密切关心关注的信息,实现阳光警务,加强警民互动。三是出入境、户政、车驾管等政务窗口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优化。改进情况: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户政、车驾管、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工作,持续推进“放管服”,深化“皖警e网通”、微信公众号应用,推广“交管12123”APP和互联网服务平台网上解决流程,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将各项便民利民举措落至实处。车驾管实行“一证同办”“一窗式服务”“四个减免”“警保、警税、警邮合作”,增设自助服务区,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多项车驾管业务。户政部门落实居民身份证“三项制度”,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户口清理整顿,服务并确保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质量。
(二)下一步打算。一是增强认识,切实转变观念,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做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立公信。二是完善机制,结合公安政务工作现状,对现有的工作体制和机制作进一步调整完善,不断努力探索实践新形势下的公安政务工作新模式,以不断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适应人民群众需要,适应警务工作的需要。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维护,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加大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放管并重、放管结合,优化行政审批办事服务,进一步细化各项办事指南,为群众更优质高效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积极公开16条户政相关信息,为群众办理户政相关业务提供了方便;公开治安管理17条,有效保证公安机关公正、严格执法,提高了警务效率。
(二)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0年,县公安局共办理11件人大代表意见,34件政协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