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2.事项简述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线下办理时现场核验有效身份证件。
本事项依据:1.《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
3.办理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3份)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3份)
4.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5.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7.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8.办事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霍邱县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霍邱县城乡居保中心
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卧阳路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局综合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
0564-2717341
11.监督投诉渠道
0564-271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