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指南

2024-02-28 14:51来源:霍邱县政府办公室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事项名称:个人帐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取业务指南
二、事项简述: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十五年,自愿终止社会保险关系人员;(2)在职重复参保或者丧失中国国籍人员。
    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皖政[2006]59号)、《关于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时缴费清退的问题的复函》(皖人社秘[2010]496号)、《关于病亡职工遗属抚恤待遇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1]297号)、《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14号)、《人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
三、办理材料:

(一)在职死亡:办理涉及第三方事故死亡人员

   所需资料:
    (1)法定继承人申请;
    (2)死亡人员《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相关票据;
    (3)死亡人员火化证、死亡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收原件);如现场无法提供死亡证明材料,法定继承人可按照告知承诺制现场承诺办理。
    (4)第三方事故认定书及事故赔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继承人和去世人员身份证、证明法定继承人身份的相关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即:户口本、结婚证、子女需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6)法定继承人的有效银行卡复印件(提供,银行开户名全称、户名及银行账号)。
   应支付待遇:
     1、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
     2、第三方赔偿协议书已支付相同项目的,将不再进行其他项目支付。

(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不足十五年,自愿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参保人员
   所需资料:
     1、参保人员个人申请;
     2、养老保险手册及相关票据;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参保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应支付待遇:
     1、参保人个人账户部分;
     2、缴费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三)在职重复参保退费(“先转后清”原则)
   所需资料:
     1、参保人个人申请;
     2、提供重复缴费相关月账户信息、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保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应支付待遇:重复期内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金额。
(四)丧失中国国籍(移居港、澳、台地区):
   所需资料:
     1、参保人个人申请;
     2、公安部门出具的移民证明或迁往港、澳、台地区定居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参保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应支付待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本息
四、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六、结果送达:社会保障卡发放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本事项不涉及收费
八、办事时间:夏季: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九、办理机构及地点:霍邱县城关镇蓼中路与蓼城大道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206

十、咨询查询途径:0564-2717319

十一、监督投诉渠道:0564-2717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