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指南
1.事项名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2.事项简述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发〔2014〕8号文印发之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本意见实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线下办理时现场核验有效身份证件。
本事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3.《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
3.办理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通知表》--电子或纸质(电子件1份或原件1份)
4.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
5.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
窗口领取,结果快递
7.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8.办事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9.办理机构及地点
霍邱县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霍邱县城乡居保中心
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卧阳路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社局综合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
0564-2717341
11.监督投诉渠道
0564-271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