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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236705/201712-01319 组配分类: 业务文件
发布机构: 人行霍邱县支行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其他
来源单位: 霍邱县人民政府
称: 霍邱县2017年金融扶贫政策解读 号:
词: 成文日期: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12-0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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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2017年金融扶贫政策解读

2017-12-08 00:00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据《关于深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36号)及霍邱县深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霍邱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方案》,现就2017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解读如下:

一、问: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机构有几家?

答:霍邱县目前承办扶贫小额信贷发放机构:霍邱县农商行、邮储银行霍邱县支行、霍邱县村镇银行。

二、小额扶贫信贷对象具备哪些条件?

答:精准扶贫贷款对象:重点支持有发展需求、有贷款及意愿,有还款能力或还贷措施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时适当放宽放贷条件,对因无劳动能力、户主年龄超过60周岁的贫困户,经乡镇人民政府推荐,承贷机构审核认为其具备还款能力或还贷措施的,可采取分贷统还等模式,帮助贫困户通过土地、山场等资源和资金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参股,对新型农业等经营主体,按其带动的贫困户户数、抗风险能力等因素,由承贷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贷款额度。

三、问:小额扶贫贷款的方式、额度、期限、利率、贴息是多少?

答:精准扶贫贷款方式:贷款方式:对符合精准扶贫贷款对象的贫困户采取免担保、免抵押的贷款方式;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4.35%不上浮;贷款期限:一年期;贴息情况:由县财政对精准扶贫贷款对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基准利率4.35%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标准原则为实际贷款额度的5%,且利率不得超过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到期,贫困户全额还本付息后,县扶贫办依据县承办银行提供的贷款合同、还款证明等材料,经核实后,会同县财政局办理贴息资金结算手续,贴息资金总额每户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元,贴息资金直接打卡发放给贫困户,贴息对象和贴息资金额度在政府网站或主要媒体进行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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