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石店镇电力设施及电能保护工作水平,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关于建立六安市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监管网络的通知》(六电保领导组〔2021〕2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决定调整石店镇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组,同步完善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行政监管网络(四级)。
组 长:陈大伟(石店镇镇长)
副组长:魏 蕊(石店镇人大专职副主席)
成 员:徐正云(石店中心供电所所长)、杜鸿程(石店镇派出所所长)、王术林(石店镇安监所所长)、王涛(石店镇司法所所长)
四级行政监管网络:见附表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石店中心供电所,办公室主任由徐正云兼任,负责全镇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
特此通知。
石店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
石店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印制
石办[2022]165号:关于调整石店镇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组的通知.docx
关于调整石店镇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