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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马店镇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马店镇 时间:2023-09-17 09:0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马店镇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3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省市方案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县部署要求,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效。全镇范围内继续实行“全时段、全区域”常态化禁烧,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污染空气环境行为,确保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确保实现国家和省市县通报“零火点”工作目标。

二、禁烧区域

在全镇范围内实行全面禁烧。根据市、县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划定禁烧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镇区周围,高速、铁路沿线,新老105国道、霍陈路、龙茶路两侧,村主要道路两侧、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为禁烧重点区域,其他地方为禁烧一般区域。

三、细化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及镇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强化对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禁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领导小组下设2个巡查组,分别负责南北6个村常态化、全方位巡查。

(二)完善包保责任体系

进一步完善“镇督导、村负责、组管片、户联防”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包组、组干包片”的包保责任体系,强化镇、村、组三级管理网格主体责任,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田,落实到人,形成“责任明确、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实行“田主责任追究制”和“黑斑倒查制”,严格追究焚烧当事人和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秸秆禁烧工作。通过在村、组内悬挂秸秆禁烧宣传条幅、张贴《禁烧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秸秆禁烧的相关要求,使“全面禁烧、全年禁烧、长效禁烧”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明确工作职责

镇直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真正把秸秆禁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文广站负责农作物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方面的舆论宣传引导,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并刊播公益广告,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2.镇中心校要在全镇中小学内广泛宣传农作物秸秆禁烧的重要性,发动他们自觉监督家长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3.西山林场和林业站要加大巡查力度和巡查范围,确保林业不受损失;

4.农机站要严把农机作业质量标准,对全镇范围内的农机手进行登记造册,要求在我镇从事收割作业的收获机械必须加装粉碎或打捆设备,齐根收割,并与各村签订规范作业协议;对于违规作业的农机手,采取吊销跨区作业证、拒付收割费用等处罚措施;

5.马店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要组织力量,切实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焚烧秸秆的,责令其立即停烧,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6.派出所要加大对因焚烧秸秆导致火灾、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等事故的查处力度,坚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对恶意焚烧秸秆而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要从重从快予以治安处罚,对直接责任人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一律予以罚款,按县政府要求委托镇派出所实施。

7.站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

8.镇纪委要加强对各村、镇直有关部门禁烧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在禁烧工作中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

()严格奖惩问责

1.对被卫星监测和县级以上督查巡查发现焚烧火点的村,发现1个火点,处罚村集体5000元,村书记、主任处罚2000元,包组村干和村民组长处罚1000元,对村书记、主任及包组村干予以职。

2.镇督查巡查每发现1处火点或黑斑的,由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霍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对焚烧行为当事人进行拘留并处以2000元罚款

严格奖惩问责:村组干部实行保证金制度,对被卫星监测和县级以上督查巡查发现焚烧火点的村,发现1个火点,处罚村集体5000元,村书记处罚2000元,包组村干和村民组长处罚1000元,对村书记及包组村干予以停职取消该村该项工作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各村包组村干部的年终绩效工资与该项工作挂钩。

3.全年度没有发现火点的,奖励村集体禁烧工作经费5000元,奖励村书记、主任各2000元,奖励包组村干和村民组长各1000元。

4.龙潭湖堤坝、渠埂、滩涂地,林场坟地等采取专人看管方式进行管理,费用标准另行商定。

 

附件1马店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马店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巡查组成员

附件3:马店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网格员名单

 

 

 

     

                            2023917

附件1

 

马店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第一组长占昌国(党委书记)

   张善友(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传宝(副镇长)

温海涛(纪委书记)

   :王秀贤(人大主席)

  海(四级调研员)

 毅(四级调研员

  勇(党委副书记)

  刚(党委副书记)

朱润生(党委副书记

  群(政法委员)

  际(组织委员)

陈建杰(武装部长)

  静(宣传委员)

邵英海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烨(党政办主任、提名副镇长人选

 辉(党政办副主任)

  红(财政分局局长

冯晓东(城管执法分局局长

王玉光(民政办主任)

张兴安(中心校校长)

沈国庆(农综站站长)

王守胜(农机站站长)

张文杰(水利站站长)

郭长文(林业站站长)

李林忠(文广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禁烧办公室”“综合利用办公室”两个办公室,均设在镇党政办王传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辉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为陈辉、王守胜、周红、沈国庆、李道宝、李林忠郭长文驻村点长及村党支书记为村秸秆禁烧包保责任人。

 

 

 

 

 

 

 

 

 

 

 

 

 

附件2

 

马店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巡查组成员

 

第一组

  长:王传宝

  员:刘烨、陈茂、李勤保、汪舒凡、金鑫、刘明佳、李道宝、谢雪妮、何远、田大丽、李强、何洋、执法局1人、派出所1

负责片:金田村、茶庵村、张井村四平山村、龙潭湖村、鞍东村

 

第二组

  长:温海涛

  员:江忠明、王玉光、陈辉、韩灏、刘昊、朱明生沈国庆、程润生、杜晓颖、丁健、执法局1人、派出所1

负责片:溜山村、水圩村、马井村泉水、五岗、李西圩

 

备注:在全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期间,各巡查组人员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好巡查职责,由组长按周排班,每天4人,每日做好交接班手续。巡查车辆由组长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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