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集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实行“全时段、全区域”常态化禁烧,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污染空气环境行为,确保实现国家和省市县通报“零火点”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镇党委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镇驻村点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强化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各村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人员,明确职责,村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村组干部要具体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完善包保责任体系
进一步完善“镇负责、村为主、组管片、户联防”和“镇干部包村、村干包组、组干包片”的包保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镇、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网格管理责任人,将责任层层分解,细化到田,落实到户,形成“责任明确、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实行“田主责任追究制”和“黑斑倒查制”,严格追究禁烧当事人和监管负责人的责任。
(三)营造宣传氛围
各村要创新工作方法,综合利用各种方式,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坚持做到“车辆跑起来,喇叭响起来,标语贴起来,明白纸发下去”。广泛宣传秸秆焚烧危害性,突出宣传禁烧有关政策规定和对露天焚烧行为当事人的处罚措施,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秸秆禁烧相关要求,使禁烧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明确工作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禁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各村对本村内秸秆禁烧工作总负责,镇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镇农经站牵头,会同财政,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制定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及时申报拨付奖补资金;镇农机站牵头做好农机作业管理,负责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和农机具配套、农机补贴、收割限茬监管等工作,从源头消除焚烧秸秆隐患;派出所牵头,会同属地村对露天焚烧行为当事人进行调查,严厉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行为,视情节予以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处罚条例》,对焚烧行为当事人一律处以每次2000元罚款;镇纪委要加大对相关部门移送的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线索核查力度,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查处禁烧工作中干部的失职失责行为。
(五)强化督查巡查
加大督查巡查力度,成立镇级巡查组、9个村秸秆禁烧督査巡查组和一个应急处置组(城管执法分局),对全镇范围内秸秆禁烧工作督查巡査,发现火点,固定证据,及时制止,第一时间责令相关村进行处置并将火点情况及时反馈至镇禁烧办,作为奖惩依据。加强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火点核实处理情况的督查督办,实行月通报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及时处置,消除隐患。
(六)严格兑现奖惩及经费保障
1、镇督查巡查组、村级经费保障奖惩
凡不被县以上(含县级认定)通报火点的村,镇巡查组、9个村巡查组按不超过6000元拨付工作经费,由第一点长负责经费的申领及使用,经费主要用于租车巡查、宣传等与秸秆禁烧有关的保障性支出,据实报销;每村拨2万元秸秆禁烧工作经费到村级账户用于灭火、除草、支付杂工工资、雇佣人员、机器、购买灭火器材、宣传以及村民组长年终奖励等与秸秆禁烧有关的保障性支出。
若被县以上(含县级认定)通报一处火点村,每次扣1万元费用,扣完为止;村秸秆禁烧所需经费由村自行承担。
2、村干(含乡村振兴专干、后备干部)每人缴纳2000元保证金。若不被市以上通报火点,年终退回,不予奖励;若被市以上通报,扣除驻村点长一次性奖励2000元,扣除村主要负责人和包组干部绩效工资1000元。若被县通报一次,扣除驻村点长一次性奖励500元,扣除村主要负责人和包组村干绩效工资500元。9个村村民组长每人缴纳(全年)500元秸秆禁烧保证金,若被县以上通报火点,每次罚村民组长500元,上不封顶,不足部分从村转移支付垫交;若不被县以上通报火点,年终每人等额奖励500元(奖励费用从村级2万元保障经费支出),作为与秸秆禁烧有关工作的误工支出。
(七)严肃追责问责
严惩第一把火。被国家级、省、市通报全市或全县第一把火(县认定后)的村,村书记、主任、包组村干免职或依法罢免,点长按上级文件要求依纪依规追责。
严肃追究继发火点责任。村辖区内被省市通报火点的(含国家级),包组村干部免职,镇分管负责人、点长、村主要负责人按上级文件要求依纪依规追责。
被省市县通报或出现大面积焚烧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按照《霍邱县秸秆禁工作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到位。
附:1.长集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长集镇镇级、村级秸秆禁烧督查巡查组人员名单
附件1
长集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卢昌庚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余宽俊 人大主席
何 昊 镇党委副书记
成 员:朱俊夫 朱启富 曹士礼 胡万福 花友兰
詹寿琼 孙晓飞 汪志国 樊向东 郭万菊
王克伟 黄静静 熊庆宇 曾凡诚 崔明虎
唐书阳 张启生 杨玉传 朱传银 张 涛
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镇禁烧办”)设在党政办,何昊兼任镇禁烧办主任,汪志国、唐书阳、李强、童五品、吕贻松为成员。
附件2
长集镇镇级、村级秸秆禁烧督查巡查组
人员名单
一、镇级巡查组
组 长:卢昌庚
副组长:何 昊
成 员:曹士礼 朱俊夫 胡万福 汪志国
唐书阳 童五品 吕贻松
二、村级巡查组
第一督查巡查组
组 长:胡万福
成 员:孙晓飞 崔明虎 李 强
巡查村:长塘梢村
第二督查巡查组
组 长:余宽俊
成 员:熊庆宇 童五品
巡查村:柿园村
第三督查巡查组
组 长:王克伟
成 员:任长胜 崔红成 李 阳
巡查村:七里棚村
第四督查巡查组
组 长:樊向东
成 员:张家华 赵 勇 项 雨
巡查村:钱店村
第五督查巡查组
组 长:花友兰
成 员:汪志国 江永明 尤 军
巡查村:许岗村
第六督查巡查组
组 长:詹寿琼
成 员:郭万菊 黄凯先 杨玉传 梁 晨
巡查村:大墩村
第七督查巡查组
组 长:何 昊
成 员:王配立 施庆业
巡查村:汪井村
第八督查巡查组
组 长:王 保
成 员:黄静静 张俊华
巡查村:禹桥村
第九督查巡查组
组 长:朱启富
成 员:曾凡诚 刘 涛
巡查村:小园村
长办〔2023〕30号 关于印发《长集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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