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公司网站信息发布及时、高效、准确、安全,更好地为各项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网站是进行内部信息传递、信息公开、公文处理等电子政务工作的平台,不得在网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的信息。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发布或转载,确因工作需要的,须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上网发布或转载。
二、为完成县电子政务办要求的信息公开数量,各部原则上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篇)。
三、网站信息发布必须遵循“谁审核,谁负责;谁维护,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明确信息审核、签发、发布、维护等环节的责任,保证上网信息的安全和及时更新。
四、发布信息的审批。各部需要上传或发布的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后,交综合管理部信息员按照相关格式要求传送到网站管理后台,待公司信息监督员审核通过后,信息方可发布在网站网页上。
五、网站的管理与维护。公司综合管理部是网站的技术管理与维护部门,负责网站的日常管理。要指定专人定期对网站服务器信息数据进行备份,检查服务器安全情况,更改网站管理口令。并承担网站服务器及上级各部门计算机病毒查杀工作。同时要保证网站服务器24小时正常运行,如出现故障,应立即协调网站维护单位处理,及时予以解决。
六、信息保密和使用纪律。网站安全责任人是本网站第一责任人。信息发布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保管好上网密码,对上网信息严格遵守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网站信息监督员负责对站公安专网使用及安全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七、若发现有违反本制度使用上传信息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