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部: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对《霍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霍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霍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9月30日
霍邱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提高建设项目质量和进度,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成本,促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项目管理
第一条 项目确定。根据城镇建设的总体规划,每年第四季度会同县发改、住建、城管执法、交通等单位和相关乡镇提出下一年度项目建设计划,列明资金渠道和建设项目类型,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二条 项目前期工作。对已确定实施的工程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立项、可研、环评、规划、土地、节能等审批手续。
第三条 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审查。对已批准建设的项目,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按规定将施工图报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第四条 实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制。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一律实行招投标制度,按规定实行工程量和控制价二次编制,同时控制价超过2000万元的项目再提请县审计部门进行预算审计。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依法进行招投标。
第五条 实行工程项目合同制。根据招投标的要求及合同法等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 实行工程项目监理制。依法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单位职责。
第七条 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工程项目建设中,凡属政府采购范围的商品,一律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实行公开招标采购。
第八条 建设项目开工准备。按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手续,并根据工程建设情况组建项目管理机构。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搞好建设工程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等。
二、工程管理
第九条 实行工程现场负责制。对公司承办的工程项目,明确专人驻施工现场,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第十条 质量监控
(一)加强施工项目班子管理,即“五大员”的管理。加强其考勤考核和奖惩措施的兑现,确保人员在岗在位,确保按图施工。
(二)做好相关单位协调工作。搞好施工前技术交底,并对特殊事宜进行现场处理。组织监理单位认真审核施工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施工计划,作到科学、安全、文明施工。
(三)严格施工进场材料管理。执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中材料的要求,主要材料的进场必须经过业主、监理等单位共同认定后方可使用,严格进场时的有关程序。
(四)加强分部分项工程(或关键部位)报验和验收程序。分部分项工程或关键部位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单向现场监理提交,现场监理对报检单内容进行检查(重大工程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第十一条 进度监控
(一)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工程现场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施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加大人力、机械投入,加快工程施工进度,保证按期竣工。
(二)施工单位根据合同要求及工程实际对工期进度及进度节点进行明确细化,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季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或周进度计划,按要求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监理等单位审核备案。
(三)现场管理人员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施情况,加强施工调度,组织监理人员对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比对、分析、修正,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上报补救措施。
第十二条 控制增加工程。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确需增加工程、变更设计的,由施工企业提出申请,现场管理人员组织监督单位和技术人员现场勘测核实,填写工程变动情况表,经财政、审计、质监、监理等人员签字确认,作为报批和工程造价核定的依据。增加工程量较大,要书面说明原因。增加工程量超过招投标规定限额的,应重新招标。
三、工程验收
第十三条 验收准备。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相关文件,技术资料,提交相关检验报告。
第十四条 验收程序。验收资料齐全后,建设单位组织环保、规划、消防、节能、质监、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根据建设规模和复杂程度,建设工程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规模较大、较复杂的建设工程,应先进行初验,然后进行全部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规模较小,较简单的工程可以一次进行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十五条 竣工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竣工决算申请,经监理单位初审后报公司复审,再提交县审计部门进行工程决算审计。
第十六条 工程档案管理。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各类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以备核查。
第十七条 国有资产核算管理。项目结束后,由财务管理部根据工程财务资料和工程决算资料对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
四、奖惩
第十八条 奖励。对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按章办事,履职尽责的现场管理人员,优先作为评先评优对象;有特殊贡献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十九条 惩处。对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工作不力,管理不善,施工组织工作混乱,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资料档案管理不善,不按程序依法组织工程验收的,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收受贿赂,违规增加经济签证,造成经济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本制度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项目建设工作流程
项目建设工作流程
一、项目立项阶段
项目立项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工程管理部负责收集、整理立项相关资料。工程管理部在收到立项批复后,立即编制拟建项目建设计划。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项目可行性研究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工程咨询单位或设计单位(以下简称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完善后报县发改委。由县发改委进行最终审批。
三、项目方案设计阶段
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审计监察部监督。
1.工程管理部收到立项批复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提出具体的建设内容、具体功能、建设标准等。
2.工程管理部负责办理《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3.工程管理部负责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4.工程管理部牵头,审计监察部监督,招标代理单位负责进行设计招标。
四、项目初步设计阶段
项目初步设计阶段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1.工程管理部根据中标设计方案结合建设需求、具体功能、建设标准等对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设计单位修改完善。
2.工程管理部负责消防、环保、规划、人防等部门审批工作。
3.设计院负责进行初步设计,县发改委组织专家对初步设计进行评审。
4.初步设计经修改、完善后,报县发改委。县发改委进行最终审批。
五、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
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1.工程管理部收到初步设计批复后,按照初步设计批复安排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确保完整。
2.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县城投公司内部对施工图进行综合审查,重点审查施工图设计的完整性、功能性和合理性;对施工图功能需求、建设标准进行核对,综合意见反馈至设计单位后,工程管理部督促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进行完善设计。
3.工程管理部负责办理建筑、消防、人防、防雷、节能等部门的施工图审查工作。
4.工程管理部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手续。
六、施工、监理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监理招标阶段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审计监察部监督。
1.施工图经审查完毕后,工程管理部组织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召开招标准备会,讨论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等。
2.招标准备会后,招标代理单位负责,工程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配合。根据施工图及相关资料编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3.工程管理部负责,审计监察部监督,组织招标代理单位讨论并确定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招投公告。
4.工程管理部、审计监察部、设计单位配合,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负责,尽快完成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编制。
5.工程管理部负责将工程量清单、控制价报送县审计局,由县审计局对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进行审查,确定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
6.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对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
7.招标公示期满后,招标代理单位将完整的招标资料移交工程管理部。
七、工程施工管理阶段
工程施工管理阶段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审计监察部监督。
(一)施工准备阶段
1.施工合同签订和备案: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10日内完成施工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3日内完成合同备案。
2.施工合同签订后尽快完成质监、安监手续并领取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
3.施工合同签订后两周内组织施工队伍进场,进行“三通一平”及临时设施搭建工作。
4.工程开工前七日内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
(二)工程施工阶段
1.第一次工地会议。
2.日常项目管理,包括质量、进度、投资及安全管理,合同和信息管理,对外协调。
3.设计变更管理:施工前完成设计变更的相关审批手续。
4.经济签证管理:施工前完成经济签证的初审,审批后再施工。
5.工程款支付:工程管理部根据施工合同和工程进度负责工程款支付的初审,分管负责人负责审核,财务部掌握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负责落实建设资金,城投公司总经理负责工程款支付的审批。
6.需二次招标的工程和材料设备采购:工程管理部根据施工合同和工程建设实际情况提出需求计划,牵头进行招标协调并完成招标。
7.室外配套管网建设:供水、供电、供气、电信、网络、雨污水排放等配套工程协调接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审计监察部监督。
8.工程完工后15日内完成竣工初验。
八、竣工验收及备案移交
竣工验收及备案移交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1.单项验收:工程完工后30日内完成室内环境检测、人防、消防、环保、防雷、规划(含规划竣工测量)、档案等单项验收。
2.竣工初验后15日内要求监理单位提交监理评估报告,联系质监站进行综合质量检查验收,综合质量检查验收后10日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毕报质监站进行复查并完成竣工验收。
3.竣工验收完成后30日内签订工程及设备维保协议书。
九、工程决算
工程决算由工程管理部负责协调,审计监察部、监理单位配合。
1.工程竣工验收后90日内完成竣工结算的初审。
2.竣工结算初审后,工程管理部将竣工结算资料送县审计局。
3.工程管理部牵头相关部门解释审计过程中各种疑问,补充完善县审计局要求的各种工程资料等。
4.财务部根据决算批复,报告分管负责人,安排工程财务决算,对国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办理国有资产移交。
5.工程决算完成后30日内完成项目后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