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残联开展2021年困难残疾人康复
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残联 发布时间:2021-12-29 17:1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残联开展2021困难残疾人康复

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六安市残联: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残疾人康复工作年终总结及绩效评价的通知》(六市残联〔202153号)文件精神,对照《安徽省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方案(皖残联202124号文件中的绩效评价指标表,现将我县2021年开展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报告如下:

一、决策10分,自评得9分)

(一)项目申报管理(8分,自评得7分)

1、规划编制与审批(2分,自评得1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8〕84号)的规定,我县正积极编制全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目前尚未出台全县残疾人“十四五”规划纲要。2021415日,县政府出台《霍邱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霍政〔202110)文件,将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列入年度计划,确立了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两项工作在我县残疾人事业中发展规划。

2、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自评得3分)

202157日,县残联、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2021年〈霍邱县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通知》(霍残联20211号)文件,《实施办法》下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的同时,并及时向市残联、市残工委、县政府办、县民生办备案;我县制定出台的《实施办法》符合省、市《2021困难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的要求,明确了可量化的绩效任务目标,且目标的设定符合省、市残联要求和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规定,具有指令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申报符合性(3分,自评得3分)

我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项目的申报材料,严格执行了省、市项目实施方案和我县《实施办法》的规定,申报对象与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支持的方向和范围符合,申报材料严格达到省、市、县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要求,具有申报对象符合程度100%、申报材料符合程度为100%的特点。

(二)程序规范性(2分,自评得2分)

4、审批规范性(2分,自评得2分)

我县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审报审批程序,首先,我县将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纳入政府职能部门两项服务清单,上报县编委,两项服务清单清楚地介绍了困难残疾人康复工作的办理依据、承办机构、服务对象、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服务流程、办理时限和咨询方式等,透明度高,操作性强。在实施项目工程审批阶段,对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业务股室负责人均制定了项目审批呈报材料告知单,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履行了书面告知义务,并存档。对救助对象的审报材料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和完善的审批手续,申报审批体现了严格性、完整性、规范性。

(二)过程30分,自评得30分)

     (一)资金管理(5分,自评得5分)

1、资金到位率(3分,自评得3分)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标准1000元/年,省级任务数1884人;市级任务数858人,实际救助4243人,超任务救助1501人。项目资金来源:省县财政和市县财政按8:2比例分担,超任务的150.1万元,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标准15000元/年,省级任务193人,县级超任务数106人,项目资金来源省级138.96万元、市级92.64万元、县级资金及扩面超任务财政追加216.9万元。

——2021残疾儿童康复中央项目:标准15000元/年,2021年中央项目任务数98人,项目资金来源中央彩票公益金147万元,资金到位100%。

2、资金到位及时2分,自评得2分)

——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项目:全年救助4243人,截止5月底,县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反映及时拨付424.3万元。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2021年完成任务299人:省193人,县级扩面超任务106人,资金全部到位,县级扩面106人救助资金由县财政全额承担到位。

——2021残疾儿童康复中央项目:项目受益儿童98名,每人15000元,资金全部到位,到位及时100%。

)组织实施20分,自评得20分)

1、机制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度健全性2分,自评得2分)

全县建立了三级惠残民生工程组织网络,一是县惠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调整了组成人员,明确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第一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残联、财政、民政、卫健、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县残联成立了三个惠残民生工程督查组,分别由县残联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定期对包干乡镇各项惠残民生工程进度开展督查,及时向县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通报进度。三是乡镇、开发区管委全部成立了惠残民生工程领导组织,确定了分管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和专项工作联络员。此外,为做好民生工程日常工作,县民生办下文,对民生工程联络员及其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规范;为做好精神残疾人和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为第一组长、分管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残疾人康复定点机构的安全监管,县残联成立了以分管理事长为组长,县消防、教育、卫健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机构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应的财务、疫情防控和安全等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各项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可以说,为确保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的顺利实施,全县上下形成了完善的领导组织工作班子和管理制度,为我县各项惠残民生工程顺利推进提供了组织和人员保障。同时,县人大、县政协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对惠残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听取基层意见,提出工作要求,强力推进惠残民生工程实施。 

2、宣传到位情况(2分,自评得2分)

县残联充分认识民生工程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制定印发了《霍邱县残联关于开展2021年度惠残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为拓展惠残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县残联把握三个重点,抓好政策宣传。

一、加强社会大众宣传。按照县民生办下发年度民生工程宣传方案的总体部署,县残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惠残民生工程宣传力度,先后开展了惠残民生工程宣传月、残联干部走访、惠残民生工程社情民意回访等活动,向社会大众进行全方位、广覆盖的宣传惠残民生政策。

二、加强受益对象宣传。县残联围绕惠残民生政策 “简介”、两项内容“告知单”入户宣传100%的目标,下移宣传工作重心,在残疾人辅具发放、民生工程政策宣传月、助残日、残疾预防日、惠残民生工程督查、乡村振兴工作中,积极开展惠残民生政策宣传,着力提高社会大众惠残民生工程政策知晓率

三、加强相关部门宣传。一是县残联开设霍邱县残疾人工作QQ群,成员覆盖全县30个乡镇、开发区残联理事长、专职委员及400多个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在工作人员精心维护下,工作群成了发布通知、答疑解惑、交流经验、宣讲政策、增进感情的新渠道、新平台。二是县财政局民生办通过编制民生工程简报,刊发惠残民生工程信息,市残联门户网站“县区动态”优先、快捷传发县、乡残联惠残民生工程工作信息,达到提高影响、宣传政策、鼓励先进、督促共进的目的。

3、康复对象管理(4分,自评得4分)

我县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费补助人员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对象均按程序,对申请的对象进行年度复核,适时调整死亡、外出人员及不真实在训的残疾儿童,及时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精补救助对象应救尽救,残疾儿童真实在训。

4、档案管理合规性(2分,自评得2分)

经查,我县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今年开展脑瘫、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时,建立健全了残疾儿童康复项目档案,项目档案资料规范、完整,且一人一档。

5、定点康复机构规范性(7分,自评得7分)

县残疾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建立了康复管理与安全生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并上墙,县残联与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书和联合声明,机构与参训的残疾儿童家庭签订了协议书,县残联与机构的各自责任明确并得到落实等9项评分标准,我们通过自查,无失分现象,机构具备项目执行能力。

6制度执行有效及验收规范性(2分,自评得2分)

根据县民生办通报,我县两项惠残民生工程任务进度为困难精神残疾人药补完成率225.21%,残疾儿童康复救助203.52%,补贴装配假肢、矫形器41例,超任务23例,补贴适配儿童辅助器具24例,超任务8例。

7、资料报送情况(1分,自评得1分)

对照考核指标,我们将认真配合考核组的迎查考评工作,积极提供及时、齐全、真实、准确的各项资料,用真诚的姿态,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展。

(二)财务管理(5分,自评得5分)

1、制度建设与执行(1分,自评得1分)

2017年3月24日,县残联出台《霍邱县残疾人联合会民生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霍残联〔2017〕6号,同年5月29日,县财政局、县残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霍邱县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同年7月19日,县政府办出台《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霍邱县财政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霍政办〔2017〕9号),三个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实施,健全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内控制度,保障了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了资金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的要求,从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专款专用,从资金上为惠残民生工程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确保了工程任务的顺利落实。

2、资金使用合规性(2分,自评2分)

县财政记账凭证科目名称的反映和到户打卡记录,充分说明我县困难残疾人康复项目资金设置了专账核算,做到了专款专用,同时项目应配套资金及时纳入了年初预算管理,项目全部实行了打卡发放,并注明了“精残药补”,项目资金支出手续齐全、原始凭证合规。项目资金使用不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不存在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3、国库集中支付管理(1分,自评得1分)

县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和我县提供的项目资金拨款支付申请等,充分说明我县严格执行了项目资金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且支付程序和手续完备齐全。

4、监督检查有效性(2分,自评2分)

县民生办、县残联按项目实施要求做到了月报告、季调度和项目资金专项督查,详见项目工程月报表、县民生办月通报文件。

三、项目产出(30分,自评得30分)

1、目标任务完成率(8分,自评得8分)

按照项目验收规范性的陈述和目标任务完成率计算公式,我县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率均在100%以上。

2、完成及时性(6分,自评得6分)

通过自查自评,我县两个项目工程任务均按计划时间完成。

3、完成质量(10分,自评得10分)

按照项目质量达标率计算公式,我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两项工作任务达标率均为100%。无失分情况发生。

4、资金支付率(6分,自评得6分)

按照考核项目资金支付率计算公式,我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两项工作任务资金支付率均为100%。无失分情况发生。

四、效果(30分,自评得30分)

1、社会效益(10分,自评得10分)

今年以来,县残联精组织惠残民生工程的实施,明显改善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状况,减轻了患者的家庭经济压力,促进了残疾儿童康复后进入普通学校接受教育,提高了残疾人融入社会的能力和信心,对形成社会助残扶残良好氛围起到积极作用,加快了残疾人群体同步奔小康的步伐

2、可持续影响(10分,自评得10分)

县残联在开展惠残民生工程民意调查中也充分感受到,惠残民生工程深受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和贫困受益残疾家庭的欢迎,对项目的实施给予了普遍赞同和认可;同时,也显示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和提高困难残疾人生存境况的决心和信心。县残联在牵头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加强业务管理,制定工作制度,提高业务人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操守,以高效的服务、精细的工作、严格的标准、零失误的工作质量确保项目工程顺利实施。

3、社会公众和受益对象的满意度(10分,自评得10分)

通过电话随访和现场走访情况分析,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均在90%以上,达到了项目应有的影响度。

总结以上,对照考核指标,我县自查自评为99分。

特此报告

 

202111月26

霍邱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日常绩效评价得分表.xls

霍邱县困难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指标 得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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