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霍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霍邱县2025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霍农项〔2025〕8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霍邱县2025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利用项目供肥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实施主体为我县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资质的商品生物有机肥生产企业。
二、基本要求
实施主体为我县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资质的商品有机肥企业。基本要求:一是其原料主体必须为我县产生的畜禽养殖废弃物;二是有县级畜牧部门认定的收储养殖场粪污的协议;三是年生产能力 5000吨以上;四是当年未受到行政处罚;五是建立完整的原料收购(详见附件)、生产、销售(详见附件)等台帐,其中供肥企业的原料收购台账需与畜禽养殖企业的粪污处理台账一致。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注意事项
有意向的企业自行填写《霍邱县2025年商品有机肥推广利用项目供肥企业资质申报表》(详见附件),并于2025年11月7日前到县畜牧业发展中心进行申请。申请时请携带《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2025年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详实介绍企业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产品价格、售后服务等情况)等资料。所需资料需整理成册、印制三份,加盖企业公章。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义新 联系电话:15957183176
霍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