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共享单车规范停放,助力霍邱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城市创建。3月28日,县城管局副局长李成武携城南、城北大队负责人对在城区运营的两家共享单车运营公司进行了集中约谈,并要求两家企业签订了《共享单车企业规范运营承诺书》。要求两家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秉承规范运营、恪守诚信原则,严格按照《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省人大公告第87号)》的规定,依法依规履行义务,并做到:
一、按照城市管理部门确定的投放区域、数量并采用技术手段进行定点投放,不过量投放单车,并合理设置停车指示牌。
二、优化本企业共享单车管理平台,加强技改投入,在本县市政设施较为完善的路段设置共享单车点对点停放区域,做到头正尾齐。
三、随车提供安全头盔,定期消毒、维护、增补,保障其安全使用。
四、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做好日常的巡查和监管,对乱停乱放行为进行纠正,并及时调度车辆,确保每日工作时间前将单车规整完毕。(郑承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