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华锅炉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6-01-19 16:3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邱县国华纳米科技有限公司:

报来《国华锅炉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霍邱县长集镇工业集中区霍邱县国华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拟购置14t/h天然气锅炉,替换3台电导热油锅炉,企业生产工艺、产品规模和产污节点等不变。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8万元。

20251216日,霍邱县发改委对项目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512-341522-04-01-417775)。根据《报告表》所列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软化废水和锅炉排污水经“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回用水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不外排。

(二)规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天然气蒸汽锅炉燃烧烟气经低氮燃烧后由1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二氧化硫、颗粒物、烟气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执行《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限值要求。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不得突破总量控制指标。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锅炉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依托厂区现有危废贮存库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直接回收。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环境安全管理,规范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探测和保护装置,锅炉用房内禁止堆放易燃物品和杂物,确保环境安全。

三、规范设置环保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污染处理设施的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设施落实到位、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规范落实环保设施安全“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照规定完成排污许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并公开相关信息。

五、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建设内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及属地管理原则,请霍邱县工信局、霍邱县应急局和长集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项目运营期间的监督管理。霍邱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霍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管和监督性监测工作。

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202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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