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霍邱县空气质量指数(AQI)范围在23~193之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3.3%,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7天,占23.3%;为良的21天,占70.0%;为轻度污染1天,占3.3%;为中度污染1天,占3.3%。
空气质量达标率与上月和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6.7百分点、3.4个百分点。11月份,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浓度为75微克/立方米,与上月49微克/立方米相比,上升53.1%;细颗粒物(PM2.5)日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与上月31微克/立方米相比,上升35.5%。
2025年11月份,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细颗粒物(PM2.5)浓度平均为42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39微克/立方米相比,实施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