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邱县城市管理局《霍邱县建筑装修垃圾处理厂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4-2717076,0564-2717364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卧阳路北段生态环境分局(237400)
1.项目名称:霍邱县建筑装修垃圾处理厂工程项目
2.建设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城关镇麻纺厂停车场旁
3.建设单位:霍邱县城市管理局
4.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厂区占地面积为15242m2,建设1栋车间,占地面积为3024m2。车间内建设1条建筑装修垃圾处理线,购置板链给料机、重型驰张筛、破碎机、磁选机和雾炮等设备,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处理66000t建筑装修垃圾的能力。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初期雨水、车辆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环评要求,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经一座1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废水通过车辆冲洗平台缝隙自流至沉淀池,沉淀池为三级沉淀,沉淀池规格为L2m×W2m×D2m,有效容积为6m3,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水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废气主要为筛分废气、破碎废气、卸料及装料废气、上料废气、落料粉尘及道路运输粉尘。环评要求,破碎、筛分和落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作业时生产车间应保持密闭状态,减少废气无组织逸散,破碎、筛分和落料工序无组织粉尘采用干雾抑尘喷雾系统降尘,上料、卸料、装料工序无组织粉尘采用干雾抑尘喷雾系统和雾炮降尘,厂区道路硬化、定期洒扫,减少车辆运输产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风机、破碎机、重型驰张筛、风选机、圆振筛、雾炮、板链给料机等设备运行噪声。环评要求,通过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营运期噪声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等)、一般工业固体固废(废木材、废塑料和纺织品、废金属、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污泥等)和生活垃圾。环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于一间5m3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间40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清运。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环评要求,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洗车台、三级沉淀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等实行重点防渗;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和一般固废暂存间实行一般防渗,办公区和道路实行简单防渗。定期对各功能单元防渗材料进行检查,若发现老化或损坏,及时更换修复。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对区域地下水、土壤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防范分析
环评要求,加强环境管理,规范建立环境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落实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6.评价结论
霍邱县城市管理局霍邱县建筑装修垃圾处理厂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属地总体规划要求。通过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7.相关部门意见
2025年5月,在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得备案(项目代码:2025-341522-04-01-144007)
8.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