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周集分院及白莲分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4-2717076,0564-2717364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卧阳路北段生态环境分局(237400)
1、项目名称: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周集分院及白莲分院建设项目
2、建设地址:霍邱县周集镇、白莲乡
3、建设单位:霍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4、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05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住院综合楼、门诊楼等,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等相关基础设施,并购置相关医疗器械。项目建成后,可新增住院床位200张。①周集分院总建筑面积为8000m2,新建住院综合楼8000m2(新增床位150张),同时配套消防、给排水、供配电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及医疗器械购置。②白莲分院总建筑面积为2500m2,新建住院楼2260m2(新增床位50张)、门诊楼240m2,同时配套消防、给排水、供配电、停车场等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及医疗器械购置。项目总投资7691.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项目建成后有助于提升当地医疗卫生条件和医疗服务水平。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环评要求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扬尘、噪声、废水和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最大程度减轻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周集分院与白莲分院均不设传染科室,医院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非传染病医院污水及特殊性质污水。环评要求,两个分院均采取雨污分流,周集分院检验废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与其他废水经分质预处理后进入一套“格栅+调节+A2/O+过滤+消毒”污水处理站(123t/d)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和周集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周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白莲分院检验废水、食堂废水、生活污水与其他废水经分质预处理后进入一套“格栅+调节+A2/O+过滤+消毒”污水处理站(38t/d)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和白莲乡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白莲乡污水处理厂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废气为施工期废气和运营期污水处理站臭气、周集食堂油烟(白莲分院不设食堂)、化验室废气、固废暂存场所废气、病区废气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其中,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成分是H2S、NH3等。环评要求,做好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控,规范各类施工设施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到工地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路面硬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满足《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 4811—2024)表1、表2要求。周集分院和白莲分院污水处理设施加盖板密闭,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管道和抽风系统收集进入生物滤池处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后,分别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周集分院食堂厨房烹饪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规定标准后,由专用风道楼顶排放;对化验室废气、固废暂存场所废气、病区废气及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加强通风,定期消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水泵、风机、医疗设施、医护和就诊人员活动产生的噪声。环评要求,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要求,白莲分院周边50米范围内的声环境保护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项目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运营后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栅渣、未被污染的废输液瓶(袋)、废输液瓶(袋)、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环评要求,医疗废物经消毒灭菌包装后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内分类暂存,做到日产日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管理要求;污水处理站污泥及栅渣清掏前应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粪大肠菌指数和蛔虫卵死亡率,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要求,医院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栅渣的堆放应符合《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HJ/T177-2005及HJ/T276-2006的有关规定,渗出液、沥下液应收集并返回污水处理系统,污泥采用石灰或漂白粉消毒处理后经桶装密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污泥、栅渣处置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以及《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要求;未被污染的废输液袋(瓶)、废输液瓶(袋)、废包装材料属一般工业废物,应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和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环评要求,院区采取分区防渗处理措施。对医疗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化粪池、应急事故池、隔油池、污水输送管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一般固废库、医疗辅房进行一般防渗处理;其他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处理。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7)环境风险防范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建成后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酒精、消毒剂、柴油、氧气、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污泥)等,分布在各科室、污水处理站、柴油发电机房、医疗废物暂存间。环评要求,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委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设施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周集分院设置容积为34m3事故应急池,白莲分院设置容积为11m3事故应急池,杜绝未经处理的医疗废水排入管网;严格柴油、氧气的储运和使用管理,工作场所严禁烟火。采取以上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程度可以降到最低。
6、评价结论
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周集分院及白莲分院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属地总体规划要求。通过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讲,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7、相关部门意见
2025年5月7日,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批复(发改审批〔2025〕167号),项目代码:2504-341522-04-01-383322。
8.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