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4个2024年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市级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问题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存在不足。重污染天气管控不到位。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1月1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期间,六安市梦幻游乐园违反《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连续3天燃放烟花爆竹。六安市公安局和金安区南山新区管委会未予制止,管控缺失。督察组抽查23家企业生产记录发现,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裕安区荣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未按要求落实停限产应急减排措施,以上均未依法予以处罚。此外,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不及时,截至督察时,全市仍有1500余家涉气企业未覆盖,霍山县部分已停产搬迁或不涉气的企业未予以删除。
问题2:涉气企业环境问题频发。督察组抽查36家涉气企业发现,27家存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特别是叶集经济开发区和绿色板材工业园污染防治管理粗放。叶集区恒泰木业有限公司、佳和木业有限公司等16家木材加工企业存在生产时未运行废气治理设施、胶板加热工序废气直排、露天喷漆等问题。裕安区荣森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六安市开发区迈明亚克力科技有限公司、霍山县永友竹木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存在废气收集不到位、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金安区明银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舒城县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霍邱县合居天地生物燃料有限公司等企业存在未按要求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废气直排等问题。
问题3:污水直排问题仍然存在。裕安区苏埠镇戚桥村方小河存在多处污水直排口,其中福宝石材城北侧桥西污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分别为1100毫克/升、9毫克/升和5.52毫克/升,分别超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54倍、8倍和26倍。霍邱经济开发区中心小学北侧也存在多处生活污水直排口,在其中一处排口采样监测发现,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为45.8毫克/升、8.49毫克/升;霍山县高庙河桥下排口氨氮浓度为4.7毫克/升,水质均为劣Ⅴ类。
问题4: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不力。安徽刘塘坊矿业未按环境影响后评价要求取消废石临时堆场,大量废石露天堆放。安徽金安矿业有限公司高性能充填胶凝材料技改项目未批先建。霍邱县红卫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证书,擅自生产。安徽富凯矿业、开发矿业、霍邱县金日晟矿业等5家公司均存在物料露天堆放等问题。李营子班台子矿业、大昌环山矿业、霍邱县宏通循环科技等3家公司均存在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灰尘弥漫严重等问题。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有群众反映兴达矿业存在露天生产,扬尘扰民问题。该信访件于2021年7月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销号。督察发现,兴达矿业仍有大量尾砂堆积,在外运过程中,未采取任何抑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整改验收不严不实。《安徽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奖惩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常态化开展本辖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2023年,全省组织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但霍邱县排查不彻底,辖区内铁矿采选和机制砂行业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均未上报。
二、整改实施主体
霍邱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问题1: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修订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并动态更新,及时删除已搬迁和不涉气企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执法管控和烟花爆竹禁放宣传,严格落实停限产应急减排措施,杜绝禁燃区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行为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问题2:一是督促合居天地生物燃料公司对违规增设废气排口、烟道破损等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对企业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对辖区内涉气企业常态化开展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问题3:对中心小学北侧污水直排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已有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和雨污分流改造,提高收水区域污水收集率。同时加强后续运维管护。
问题4:一是责令刘塘坊矿业严格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取消废石临时堆场。二是责令金安矿业尽快完善相关环评手续。三是责令霍邱县红卫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四是责令安徽富凯矿业、开发矿业、霍邱县金日晟矿业等5家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五是责令李营子班台子矿业、大昌环山矿业、霍邱县宏通循环科技等3家企业立即进行整改,正常运行破碎车间除尘设施,生产车间抑尘措施和厂区扬尘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六是对兴达矿业堆存的尾砂进行清理清运。
七是责令兴达矿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严格落实车辆冲洗、密闭运输等扬尘防治措施。八是对涉嫌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九是制定《霍邱县矿产采选尾砂和机制砂滤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铁矿采选和机制砂行业存在的相关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纳入“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进行调度。
十是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工作,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
四、目标任务
问题1: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动态更新,强化重污染天气管控,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相关规定。
问题2:督促问题企业按照规范要求安装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并做好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
问题3: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问题4:环境问题整改到位,相关手续完善到位,违法行为查处到位。
五、完成时限
2025年3月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问题1:一是完善重污染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实施动态更新。2023年我县纳入减排清单管理的涉气企业共88家,2024年我县纳入减排清单管理的涉气企业共385家,较2023年删除涉气企业2家,新增涉气企业299家。二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执法管控。根据上级发布的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本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应急管控措施,消减污染峰值,同时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的督查检查,确保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1.完善制度保障。印发了《霍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提供指导。2.强化宣传引导。县禁放办牵头,成员单位成立宣传小组,通过宣传车、道路横幅、手机短信、村镇喇叭等多种途径,确保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宣传到位,禁放理念深入人心。3.压实工作责任。制定了《霍邱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保责任区方案》,明确包保责任、包保单位、包保要求,在重点时段落实好人员24小时巡查值班制度。2024年春节时段,现场制止燃放行为200余起,批评教育300余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一定实效,元宵节当晚,我县空气质量相对平稳。
问题2:该企业已将废气处理设施维护更换,按照环评要求,把原有的两个废气排口合并为一个。县生态环境部门已对该企业“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目前,该公司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生产废水内部循环不外排,废气经检测达标排放。
问题3:经调查,直排污水的受纳水体为栗一支渠东段,目前已完成清淤整治,直排的生活污水统一收集至附近的微动力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属地乡镇组织铺设涵管三十米,协助解决周边环境“脏乱差”问题。同时,要求第三方运维公司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定期巡检,确保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问题4:1.刘塘坊矿业废石临时堆场已取消,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企业的相关行为进行了调查,认定其行为未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加之企业立行立改,决定不予处罚。
2.金安矿业胶凝材料厂技改项目按照相关规定,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目前,企业已完成环境影响后评价编制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对企业的相关行为进行了调查,认定其行为不构成违法。
3.红卫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已取得备案证书,县住建局对该企业未取得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证书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决定不予处罚。
4.经调查,安徽富凯矿业有限公司、开发矿业有限公司所属地块上有大量尾砂露天堆放,霍邱县金日晟矿业有限公司、大昌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庆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铁矿采选企业物料露天堆放。目前,上述问题已完成现场整改,企业按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对上述问题进行调查,决定对霍邱富矿矿山材料有限公司(在富凯矿业所属地块堆放尾砂)扬尘管控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和霍邱县林兵商贸有限公司(在开发矿业地块堆放尾砂)物料露天堆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其他3家企业因未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加之企业立行立改,决定不予处罚。
5.目前,李营子班台子矿业、大昌环山矿业、霍邱县宏通循环科技3家公司已完成环境问题整改,正常运行破碎车间除尘设施,严格落实车间抑尘措施。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李营子班台矿业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对宏通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收集处理粉尘、原料场积尘未清理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大昌环山矿业抑尘措施不到位问题不予立案查处。
6.范桥镇政府已组织人员将兴达矿业场地内堆放的物料全部清运,物料转移过程中采用罐车密闭运输,并启用简易冲洗平台,防止车辆带泥上路,切实减少扬尘污染。同时,镇政府对厂区地块进行了平整,播撒草籽复绿,并在生态修复措施实施完成后对场区进行封闭。后期我县将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治,确保该问题不出现反弹。
7.已制定《霍邱县矿产采选尾砂和机制砂滤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县政府于2024年7月5日召开铁矿尾砂和机制砂滤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开展了两轮矿产采选尾砂和机制砂滤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共上报问题30个(包含通报的18个点位),目前已完成整改29个,剩余1个正在序时推进。同时,县环委办按照市整改办的安排部署,每月定期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工作,不断增强自主发现问题的能力,通过查改问题,持续提升我县的生态环境质量。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9日)向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验收监管单位: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监督电话:0564-5158100
电子邮箱:lahjbh01@163.com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