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2025年邵岗乡邵岗村烘干仓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5-05-29 11:47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邱县邵岗乡人民政府《2025年邵岗乡邵岗村烘干仓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4-2717076,0564-2717364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卧阳路北段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237400
1、项目名称:2025年邵岗乡邵岗村烘干仓储中心
2、建设地点:霍邱县邵岗乡邵岗村
3、建设单位:霍邱县邵岗乡人民政府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霍邱县邵岗乡邵岗村,占地面积约7936m2。拟建2栋钢结构厂房,总建筑面积约2311m2,厂区地面硬化约2000m2。配置谷物干燥机12台、生物质热风炉4台、提升机3台、输送机1台及其他辅助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三同时”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2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烘干1万吨粮食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环评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田施肥,不外排。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料、投料、筛分、烘干、仓储车间的汽车装运粉尘及生物质燃烧废气等。环评要求,项目在投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投料、筛分及烘干废气经风机引至密闭沉降室后共用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生物质燃烧废气经1套低氮燃烧+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由一根3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旋振筛、提升机、谷物干燥机及废气处理系统风机等设备。环评要求,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必要的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可知,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杂草石子、除尘器收集的烟尘、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降室收集的粉尘、车间沉降室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生物质燃烧产生的灰渣、瘪籽稻糠类、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等。杂草石子、除尘器收集的烟尘、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降室收集的粉尘、车间沉降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袋、生物质燃烧产生的灰渣、瘪籽稻糠类,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6、评价结论
霍邱县邵岗乡人民政府“2025年邵岗乡邵岗村烘干仓储中心”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通过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7、相关部门意见
2025年2月27日,项目经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项目代码:2502-341522-04-05-529507)。
8、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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