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2025年第一季度高质量发展执行落实情况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5-04-08 09:59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推进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站点位设置工作。按照市局要求,督促各乡镇、开发区管委进行点位调研选址摸底,初步选址已完成。二是推进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对县内涉气企业,有机废气收集设施、治理设施等基本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2月份共摸排涉气企业30家,发现问题3处,已督促企业整改。三是指导企业开展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申报评审。我县本轮申报企业3家,分别为安徽马钢矿业集团、安徽首矿大昌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霍邱县久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通过评审企业2家。

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我县PM2.5平均浓度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8%;优良天数比例76%,同比上升5.9%。

(二)水污染防治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城东湖水环境治理。抓好城东湖工程类治理项目实施,城东湖二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修复工程目前已完成合同工程量的70%,淮河流域霍邱段城东湖主要支流湿地净化工程正在开展设计招标。按照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调度会要求,正在对城东湖流域开展分类溯源排查,同步开展重点入湖支流水质监测。二是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定期对城东湖饮用水水源地开展巡查,对乡镇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整改。今年以来,共开展现场巡查5次,交办问题2次。三是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按要求完成排污口出水水质监测工作。加快推进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排查的42个入河排污口目前已完成整治41个,剩余1个由县住建部门牵头正在推进。四是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十五五”国考断面位置调整工作。其中城东湖二水厂取水口和沣河村两断面位置拟分别调整至城东湖和城西湖湖中心处。

2025年1—3月份,我县6个国考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到考核标准。

(三)土壤污染防治和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一是制定农村生态环境重点工作任务,下达了4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15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主体工程已完工,目前正在开展验收、审计工作,已拨付工程款5594.23万元,资金执行率达69.22%。二是实施乡镇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工程,从2025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对4个乡镇实施农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逐步解决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的问题。三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1-3月份71块“一住两公”村民住宅用地落实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强化重点单位环境监管,对涉及到的5家单位动态更新全县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名录。四是开展了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排查,配合市局和市监测站完成了我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置设施出水水质自行监测问题调研工作。五是启动了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县财政已初步落实调查经费,正在编制招投标文件。六是制定《2025年度霍邱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开展危险废物隐患排查和一般固废申报登记工作。

(四)“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

中央层面交办问题中,2024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我县信访件30件,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2件,其中6件已销号,剩余8个问题正序时推进;省级层面交办问题中,2024年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我县信访件29件、反馈问题26个(包含12个个性问题和14个共性问题),截至目前,信访件已销号27件,剩余2件正在序时推进,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其余正在序时推进,待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正式文件下发后及时履行销号程序;市县自查问题2个,目前均完成整改,正在履行销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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