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霍邱县金泰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5-04-01 11:3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邱县金泰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4-2717076,0564-2717364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卧阳路北段生态环境分局
邮编:237400
1.项目名称:年产2万吨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霍邱县乌龙镇唐岗店村
3.建设单位:霍邱县金泰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霍邱县乌龙镇唐岗店村,占地约2400m2,拟建1栋1337.9m2生产车间,车间内置破粉一体机、滚动筛、颗粒机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三同时”工程等。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7万元,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00吨生物质致密成型颗粒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据环评分析可知,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环评要求,项目采取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于周边农户施肥,不外排。因此项目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据环评分析可知,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上料(农作物秸秆、树枝、不合格物料、不合格产品及稻壳等)、粉碎、除杂、筛分、造粒、卸料、输送及打包废气。环评要求,项目在各上料口、卸料口、颗粒机和打包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封闭物料输送带;农作物秸秆、树枝、不合格物料、不合格产品上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粉碎废气共用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稻壳上料废气、除杂废气、筛分废气、打包废气、卸料废气与造粒废气共用一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排放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破粉一体机、除杂设备、滚动筛、颗粒机、风机等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环评要求,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根据环评分析,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不合格产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杂质、废润滑油、润滑油包装桶和生活垃圾等。环评要求,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材料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杂质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暂存及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润滑油、润滑油包装桶分类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及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及土壤: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其中危废暂存间、辅料库(润滑油)实行重点防渗,其他生产区域、一般固废暂存间实行一般防渗。采取防渗措施后,项目可有效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6)环境风险分析
根据环评分析,项目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火灾次生风险和油品泄露风险。环评要求,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要求规范建筑物防火间距。严禁烟火并粘贴警示标志,规范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严格执行动火制度。项目在应急设备配备齐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环境风险可控。
6.评价结论
霍邱县金泰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地方总体规划要求。通过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7.相关部门意见
2023年6月16日,项目取得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306-341522-04-01-559577)。
8.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金泰生物能源环评送审稿(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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