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县环委会成员单位:
2024年12月8日,县环委办转发了《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的通知》(六环委办〔2024〕48号),并启动II级响应。经预测12月12日后,空气质量逐渐转好,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的通知,并终止II级响应。
现将《六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II级橙色预警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请各单位对本次重污染天气工作进行总结,于12月14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县大气办(huodaqiban@163.com)。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