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霍邱沣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时间:2024-02-28 08:3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六环(霍邱)罚〔2024〕4号

被处罚的企业(人)的名称:霍邱沣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主要事实:能保证烟气排放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罚款2万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28日。

执行情况: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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