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十五)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3-12-29 09:11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3第一、二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措施清单后,我县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全力以赴抓好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措施

沣东干渠位于六安市霍邱县境内,流经长集镇及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之后进入霍邱县城区城东湖水源地。323日,现场调查发现,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虽然建有一座日处理3000吨的污水处理厂。但园区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企业的生产废水、区域生活污水与雨水混流,未经处理排入沣东干渠。沣东干渠长集桥断面至下游约2公里,水质呈深绿色,散发强烈臭味。对该河段5处水质取样监测,化学需氧量、氨氮、氯化物最高浓度分别为866毫克/升、77.7毫克/升、1840毫克/升,其中,化学需氧量、氯化物分别超《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限值4.77倍、4.26倍。调查发现,园区管委会不在加强监管和完善基础设施上下功夫,反而简单地对预处理后达不到接管标准的天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排放口安装阀门,并“上锁”,致使企业预处理后的污水只能通过雨水管道排放,最终进入沣东干渠,影响水源地环境安全。

二、整改实施主体

霍邱县委、县政府。

三、重点措施

1.依法依规对园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对园区环境监管履职尽责情况开展责任倒查。

2.对园区雨污水管网进行检测排查,绘制园区雨污排水管网图纸,对雨污管网错接、漏接、混接等问题进行修复完善,消除污水直排问题。

3.对沣东干渠长集镇段沿岸进行排查,建设一体式污水处理站进行应急截污处理;待园区污水管网修复提升完善后,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4.封闭沣东干渠长集桥污染段,构筑拦水坝,规范建设暂存池,铺设防渗膜,将渠内污水抽至暂存池,并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河道开展清淤疏浚和综合治理。

5.全面排查园区涉高盐废水企业,督促涉高盐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预处理废水,达到接管标准后方可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提升长集镇污水处理厂高盐废水处理能力,优化污水处理厂工艺,强化水解酸化等厌氧预处理环节,按照纳管标准与园区涉水企业签订废水接管协议。

6.举一反三排查,强化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四、目标任务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雨污管网排查整治到位;污水规范处置到位,无污水直排;消除水体黑臭。

五、完成时限

2023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经抽查园区6家企业2家企业存在偷排、直排生产废水等环境违法问题(天泽生物科技公司、申奥生物科技公司)。县生态环境分局已分别对安徽申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改正违法行为、生产设备予以查封、罚款14万元和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对法人行政拘留的处罚,对霍邱县天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停产整治、生产设备予以查封、罚款36万元和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对法人行政拘留的处罚,并要求2家公司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及时联网运行。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环保意识2023611日,县法院、县生态环境分局、长集镇现代农业产业园在园区联合举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暨“司法护航  促企发展”法制宣传培训会,园区36家企业参加培训。

2.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对园区内雨污管网进行了全面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雨污水管道清淤15公里;修复雨污水管道3-4级缺陷100处、1-2级缺陷83处,其中1-2级缺陷为点位原状固化修复,3-4级缺陷为开挖修复;新建污水管网 2.9 公里。雨污水管网整改完成后,园区现状排水管道共计19.15 公里,其中雨水管道11.25公里,污水管道 7.9 公里,已实现园区雨污分流。

3.长集镇对沣东干渠沿岸生活污水排口进行了全面排查,建设3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沣东干渠沿岸直排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达标后排放,目前项目已达标运行

4.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沣东干渠东侧开挖了约30亩的暂存池,并采取防渗措施,将渠道受污染的水体抽至暂存池。对渠道进行清淤,清理污泥约1.2万吨,经检测后转运至有资质的建材企业进行综合利用。暂存池内的污水通过泵站转运至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处理污水约3万方。应急处置工作已于5月底全部完成。

5.为提升高盐废水处理能力,长集镇政府依据《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环保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方案》,对本次污水厂整改的设计、项目采购及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整改主要内容为:新建一套1500m3/dA/O池、脱氮滤池、高效沉淀池以及配套辅助设施,目前项目已完成施工;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通过重新招标确定了环保管家服务单位,镇环保办在环保管家配合下,对园区内所有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的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行立改,长期未改正的移交县生态环境分局进行处理,并建立了园区环保档案,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在省环科院的指导下,对发现问题的两家涉高盐企业加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同产业园范围内10家涉水企业签订了接管协议,定期开展水质监测。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2日)向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验收监管单位: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监督电话:0564-5158076

电子邮箱:lahjbh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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