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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关于霍邱县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等七个专项行动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3-06-29 10:0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魏炜  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从事环境保护工作30多年 省生态环境专家库成员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继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动我县大气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十四五”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根据六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当前有关部门职能分工调整,以及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七个专项行动”从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问题入手,紧紧围绕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最为突出的扬尘治理、散煤治理、高排放机动车整治、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整治、餐饮油烟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七个方面,着力解决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短板。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生态环境分局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和县领导批示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订了《霍邱县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修订)》等七个专项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向各乡镇、园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征求意见,并在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根据各乡镇、园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提出的修改意见对草案文本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形成《霍邱县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修订)》等七个专项行动方案

四、工作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长效监管”的工作原则,对建设领域扬尘、散煤、高排放机动车、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餐饮油烟、“散乱污”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进行专项治理。从严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促进我县空气质量改善。

五、主要内容

七个专项行动”分别为霍邱县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霍邱县散煤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霍邱县高排放机动车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霍邱县中心城区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霍邱县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霍邱县“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霍邱县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霍邱县建设领域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主要内容为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主体的扬尘防治职责,依法依规开展扬尘治理工作。以“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整治”、“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整治”、“房屋拆迁工地现场扬尘整治”、“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整治”“渣土运输车辆扬尘整治”“城市道路扬尘防控”“城市裸露土地绿化”作为主要工作内容。

霍邱县散煤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主要内容为全面取缔县城区小散煤厂及散煤加工点,基于“加快燃煤锅炉窑炉淘汰整治”“加强煤炭储存场地管理”“推进商业、公共机构和城镇居民散煤替代”“取缔市县城区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加大农业农村散煤治理力度”“严格煤炭市场及质量管理”工作措施,细化执行责任单位,将散煤治理专项行动具体检查标准落到实处。

霍邱县高排放机动车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主要内容为重点整治黄标车、逾期未报废的机动车、柴油货车等冒黑烟的高排放机动车。将“严格注册登记和注销报废管理”“严格检验和合格标志管理”“严格营运管理和经营行为”“鼓励高排放车辆提前淘汰”“建立信息化监管体系”“加强移动污染源防治”“严格通行管理”作为工作重心。

霍邱县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专项行动方案主要内容为依法查处露天焚烧有害物质、垃圾和落叶等行为,对污染严重、无经营场地(无固定门店)的炭火烧烤进行取缔。方案指出该专项行动主要任务包括“露天焚烧整治”和“露天烧烤治理”,要确保烧烤摊点入户经营并且规范使用环保无油烟净化设备。

霍邱县餐饮油烟治理专项行动方案主要内容为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协作、业主负责、长效监管”“谁污染、谁治理”的总体工作要求,对县区主城区产生油烟污染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霍邱县“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主要内容为基于“属地排查整治,县级指导检查”的方式,开展各类“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工作”。要求明确散乱污企业范围,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实施专项排查整治。

六安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专项行动方案主要内容为将“梳理确定治理项目”“重点推进源头削减”“推动实施工业园区VOCs综合治理”“加强非工业源VOCs排放治理”“组织VOCs联合执法行动”“开展VOCs污染治理专题宣传”作为工作中心,实现VOCs排放量下降比例满足“十四五”规划时序进度要求,O3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完成年度优良天数比例目标。

六、创新举措

突出重点,将建设领域扬尘治理、散煤治理、主城区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整治、餐饮油烟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分别制定方案并长期实行,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整治。

七、保障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发挥组织领导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和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推进措施和时间节点。

二是要强化督查考核,严格落实6个方案的各项措施,加强各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落实,共同做好建设领域扬尘治理工作。

三是动态调整,根据区域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新情况和新要求实时更新方案。


政策解读人: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邢晋辉    政策咨询电话:277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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