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霍邱县乡村生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验收评估工作,根据《安徽省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办公室《安徽省乡村生态振兴试点乡(镇)、试点村验收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我县开展了邵岗乡坎山村、河口镇柏树林村2个试点村的验收工作。主要按照验收细则,对2个村是否达到生态环境美好宜人、生态整治规范有序、生态价值有效转化、生态文化深入人心、生态治理体系健全等方面进行验收。目前2个村顺利通过县级、市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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