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霍邱县方氏木业有限公司《年加工1.5万立方米胶合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六安市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
联系电话:0564-2717076,0564-2717364
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卧阳路北段生态环境分局(237400)
1、项目名称:年加工1.5万立方米胶合板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六安市霍邱县长集镇工业集中区
3、建设单位:霍邱县方氏木业有限公司
4、建设项目概况:项目租赁安徽省臻耀不锈钢有限公司院内3#和2#部分厂房,建筑面积为2400平方米。新建2条胶合板生产线,设置2台配胶机、2台涂胶机、传动输送设备2台、热压机2台和1台蒸汽发生器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1.5万立方米胶合板的生产能力。
5、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软水制备浓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和喷淋塔更换废水等;其中,喷淋塔更换废水作为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近期定期交由当地农户清掏,用于附近农田施肥,远期待污水管网接通后,排入长集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外排水、软水制备装置产生的浓水均用于厂区地面洒水抑尘,不外排,项目废水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配胶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涂胶、热压等工段产生的甲醛、非甲烷总烃,锯切、砂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及生物质燃料燃烧产生的SO2、NOx、烟尘等。
①配胶废气:项目将2台配胶机内置于半封闭操作间内,配胶产生的颗粒物和有机废气经负压管道收集,进入1套“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根15m 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涂胶、热压废气:项目在2台涂胶机两侧设置侧吸式集气罩,将2台热压机封闭,并在操作面设置软帘;涂胶和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集气管道收集后,与配胶废气一并进入1套“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根15m 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③锯切、砂光废气:项目封闭砂光工序,并在锯切和砂光机分别设置负压集气管道,配套风机风量为15000m3/h。锯切、砂光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进入1套“沉降室+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后,由15m 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④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生物质蒸汽发生器增设低氮燃烧器,生物质燃料燃烧废气经1套“水浴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由1根30m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废气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自空压机、切边机、自动锯、砂光机等生产设备。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经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东、南、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西厂界噪声满足4类排放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除尘器收集粉尘及沉渣、废包装材料、切边、锯切、砂光工段产生边角料及锯末、废色拉油桶、喷淋塔底泥等一般固废定期出售处理,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灰渣集中收集后可外售肥料厂,软水制备装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直接交由原厂商回收处理。废胶渣、废过滤棉、喷淋塔更换废水、含油抹布和手套、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贮存库贮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及土壤:本项目危废贮存库、脲醛树脂胶存放区等区域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其中危废贮存库、脲醛树脂胶存放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固废贮存库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生产区划分为简单防渗区。在采取防渗措施后,可有效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6)环境风险防范:本项目生产、使用、存储过程中的脲醛树脂胶及危险废物等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中表B.1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和B.2中其他危险物质。环评要求,项目应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脲醛树脂胶存放区四周设置围堰、导流槽及配套事故应急设施,通过采取以上防范措施,项目环境风险程度可以降到最低,满足环境风险防范要求。
(7)环境防护距离
经环评预测,综合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确定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以本项目厂界设置100m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学校等环境敏感点,因此项目环境防护距离符合环保要求。
6、相关部门意见
2023年5月24日,项目经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305-341522-04-01-199702。
7、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