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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管办法》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时间:2020-12-22 16:3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制定背景和依据:为加强我县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根据省市文件和《霍邱县美丽乡村建设后续管护办法》工作要求制定此办法。

2、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为贯彻落实省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与资源化设施建设,避免因生活污水直接排放,确保农村水源的安全和农民身心健康。

3、研判和起草过程。根据省市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相关规定和要求,县生态环境分局起草了《霍邱县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意见,修改完善后报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01222日县政府印发实施。

4、工作目标。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排放标准》(DB34/35272019)标准。

5、主要内容。坚持“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和县级自主建设中心村建成后,由村“两委”负责对省级中心村和县级中心村所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方位管理和维护,保证正常运行使用,长期发挥效益

6、创新举措。办法针对我县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的现状问题,对污水的收集、处理和运管给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规划兼具技术可行性和操作可行性,便于实施。

7、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一是建好管护队伍。乡镇、村要结合县级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措施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运管办法,把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好,配置必要的管护工具和设备,确保常态化管护取得实效。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县乡财政补助与村集体补贴相结合。每个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经费每年2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将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护工作作为美丽乡村建设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落实管护措施不力、管护经费使用不规范的乡镇、村进行通报批评,确保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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