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6月12日在县政府召开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专题会议研究,同意根据市级验收结果、资金拨付要求以及资金总额,按照审核投资额36%的比例给予专项资金支持(根据要求,原则上单个项目专项资金支持比例不超过有效投资额的30%。脱贫摘帽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项目最高上浮不超过10个百分点),同意此次按奖补资金90%的比例预拨给项目企业。现将拨付资金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商务局反映(电话:0564-2717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