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河湖长会议成员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部分县级河长湖长调整如下:
总 河 长:李 煜 市政府副市长、县委书记
韦能武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总河长:沈 勇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 跃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杨军章 县政府副县长
王 竹 县政府副县长
县级河长:
一、淮河
第一河长:李 煜 市政府副市长、县委书记
河 长:王 竹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河 长:吴新年 县水利局局长
谢 锋 县地方海事处主任
姜 伟 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水闸管理处主任
汪立刚 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大坝管理处主任
河湖警长:谢 琨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刑侦大队大队长
技术负责人:李 博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玉河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二、汲河
第一河长:韦能武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河 长:何 超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 河 长:孙广杰 县水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班心良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河湖警长:班心良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技术负责人:吴永成 县水利局副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
李 铮 县生态环境分局项目办负责人
三、沿岗河
河 长:沈 勇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河 长:李仁合 县财政局局长
时英明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河湖警长:胡宽宏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技术负责人:刘 杰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唐宝一 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监测与排放管理股长
四、汲东灌区(汲东干渠)
河 长:刘洁心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 河 长:邢晋辉 县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梁瑞平 县卫健委主任
河湖警长:李建生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技术负责人:韩 涛 县水利局汲东水利中心主任
魏 炜 县生态环境分局土壤与自然生态保护股股长
五、沣西灌区(含沣西干渠、龙潭水库、蝎子山水库)
河 长:李 跃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副 河 长:方志刚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时召元 县经信局局长
河湖警长:范永宏 县公安局副局长
技术负责人:王西安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徐晓春 县生态环境分局经开区环保站站长
六、沣东灌区(含沣东干渠、圈行水库、水门塘水库)
河 长:王 晖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副 河 长:孙汉民 县发改委主任
田从战 县住建局局长
河湖警长:韩家祥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技术负责人:赵德松 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主持沣东水利中心工作)
贾承劲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生态环境监测站站长
七、沣河
河 长:杨军章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河 长:王启虎 县林业发展中心主任
刘学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新年 县水利局局长
河湖警长:韩家祥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技术负责人:李 翀 县水利局副科级干部
桑业亮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八、沿淮排灌区(民排河)
河 长:张 彦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河 长:程先尧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时兆明 县畜牧业发展中心主任
河湖警长:李春哲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技术负责人:台德红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光权 县排灌管理总站站长
九、淠河
河 长:毛玲霞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河 长:董素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刘树红 县砂石管理中心主任
河湖警长:班心良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技术负责人:史传俊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徐永生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十、史河
河 长:吕 彬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河 长:吴新年 县水利局局长
谢 锋 县地方海事处主任
河湖警长:谢 琨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县刑侦大队大队长
技术负责人:李 博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玉河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县级湖长:
一、城东湖
湖 长:何 超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副 湖 长:孙广杰 县水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陈卫国 东湖闸管理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班心良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河湖警长:班心良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技术负责人:吴永成 县水利局副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
李 铮 县生态环境分局项目办负责人
二、城西湖
湖 长:杨军章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湖 长:王启虎 县林业发展中心主任
刘学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河湖警长:韩家祥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技术负责人:李 翀 县水利局党组成员
桑业亮 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县级副河湖长采用席位制,由相关县级河湖长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县领导的,由相关负责人担任)。今后县级副河湖长任职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动替补。
2024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