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及2024年河湖管护目标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水利局 时间:2024-03-13 15:54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责任担当。一是扛稳政治担当。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召开县级总河长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河湖长制工作精神,安排部署河湖长制年度重点工作。三级河湖长以“走起来、记下来、报上来、干起来”的使命和担当,深入河湖一线,全年累计巡河湖5.1万余次,发现解决各类涉河湖问题1200余件。二是压实治理责任。主要河湖治理管护工作实施正负面任务清单,列出12个县级河湖132项管护任务和94个禁止性事项。签发县级总河长4号令,制定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任务分解表,明确6个方面24项任务,以进一步压实河湖长、成员单位责任。

(二)坚持以查促改,推进工作落实。针对突出问题,县级总河长、河湖长积极统筹协调,各乡镇(开发区)、县级河湖长会议成员单位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推进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扎实抓好各类河湖问题整改。一是推进河湖“四乱”问题动态清理。持续推进淮河等河湖四乱问题排查整治,排查整治各类四乱问题111个、上级交办问题105。二是落实渠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对县域3条灌溉渠道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清理影响堤防安全树木43万棵、处理散浸渗漏等问题50处。三是做好河道妨碍行洪问题排查整治。对水利部系统反馈523处遥感图斑疑似妨碍行洪问题实地核查整改。四是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规范审查审批涉河建设项目6个、完成22座水库安全鉴定、实施18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8处堤防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五是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成立淮河采砂管理联合执法队伍,全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出动联合执法人员4000余人次、执法船60余艘次、执法车辆600余车次,收缴拆解非法采砂船只10艘。

(三)坚持工作实效,树牢刚性约束。一是严格用水总量控制。按照市下达县域年度用水计划控制指标,强化取用水监管,全县全年用水总量7.75亿方,低于8.10亿方控制性指标。二是开展节水减排。大力实施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创建省级节水型企业1家、县级节水型企业1家,县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水利部复核验收。三是落实地下水管理。及时报送地下水开采井名录和地下水取用水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四是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开展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排查,督促问题整改,消除水源地安全隐患。

(四)坚持问题导向,统筹水污染防治。一是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结合市政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改造城区污水管网5公里二是推进农村污水治理。完成了10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和14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三是强化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落实内河港口船舶生活垃圾免费接受政策,防止二次污染,规范船舶污染物港口接收实施和码头环保设施管理。四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3%以上。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五年提升行动计划,大力推广截污建池、发酵还田,一场一策、制肥还田、区域收纳、集中处理的模式,畜禽规模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52%以上。稳步推进农村改厕1万户,建成农村改厕与长效管护机制提升县。

(五)坚持突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一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完成59处东西湖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矮圩进行拆除,恢复了湖体生态自净功能;完成城东湖渔民2万亩生产生活基地退渔退捕,减少了湖面生产生活污染;完成了城西湖入湖河流生态强化湿地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正在实施。二是巩固城区黑臭水体整治。357渠黑臭水体整治工程投入使用,强化357渠黑臭水体治理后日常监管。三是积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023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纳入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库,9条纳入2023年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和7条县级地方实施治理项目已全部完。四是做好农村垃圾收集处置。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对收集的农村生活垃圾全部运送到发电厂焚烧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五是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开展巡查446次,出动巡查人员1750人次,查处案件45六是实施生物水质净化。开展城东湖增殖放流90万尾,以鱼控藻。七是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开展201个生产在建项目和19个验收项目日常监督检查。通过综合治理,我县6个国控断面水质均值全部达标,未出现劣类和汛期污染强度排名全国前50名断面。

(六)坚持示范引领,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依托水门塘公园修复工程和水门塘水库千年古文化,按照省级幸福河湖建设标准,进行了工程提升和水文化传承建设,倾力打造水门塘水库省级幸福河湖。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完成龙潭水库等26座(条)河湖健康评价。

(七)坚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借助“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宪法宣传日”等宣传契机,开展河湖长制宣传活动。二是结合水利部“公益短视频”、“河小青”志愿服务活动等,将河湖保护工作带到群众身边。三是结合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河湖长制相关培训,有效提升河湖长制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二、2024年河湖管护目标

1.严格用水总量控制。按照市下达的2024年度县域用水计划控制指标,强化取用水监管,确保全县用水总量、年度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控制市级下达控制性指标以内。

2.深入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安徽省“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围绕农业、工业、城镇节水和非常规水利用等重点领域,推进各类节水载体建设,建设节水型社会。巩固县级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充分利用节水教育基地,加强节水教育宣传。

3.强化地下水管理保护。贯彻《地下水管理条例》,落实地下水管控指标,强化地下水井开采信息监管,建立健全地下水开发利用台账,按时完成统计上报工作。

4.创建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县。围绕水资源刚性约束、取用水监管、生态流量管控、地下水管理等重点工作,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指标体系,年底前完成水资源管理规范化县建设。

5.启动新一轮“一河一策”修编。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六大任务和河湖管护目标,启动县级5条河湖新一轮“一河一策”修编。

6.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严格落实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加强岸线分区管控和节约集约利用,严控开发利用强度。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港口岸线使用审批,促进港口岸线保护和集约高效利用。依法组织查处打击河湖管理范围及沿线的无照经营行为。

7.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以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为重点,开展河湖“四乱”和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指导各乡镇强化乡村河湖库“清四乱”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持续推进淮河干流岸线整治工作。

8.强化水库安全运行管护。落实《安徽省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方案》,完成18座水库安全鉴定,实施9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9.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开展部门合作和跨界联合执法,继续在重要时段开展“蓝盾”专项行动。加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巡查频次,提升采砂信息化监管能力。加强源头治理,实行采砂船只集中停靠制度,严厉打击非法建造、改装隐形采砂船舶,及时拆解处置“三无”非法采砂船只,保持动态清零,持续推进采砂管理秩序平稳向好。

10.加强水土流失防治。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年度目标任务。开展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排查清零”专项行动,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用监管“两单”制度,以技术服务单位为重点,及时准确认定、报送和公开。对辖区内认定的重大水土保持违法案件及时进行立案调查和处罚。

11.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巩固东西湖水体水质治理成效,强化断面水环境目标管理,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力控年度均值达标,严防出现劣Ⅴ类水质断面。

12.进农村水环境整治。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持续开展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管理,严禁垃圾倾倒河湖沟渠塘库,建立村庄保洁机制,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13.大力治理黑臭水体。巩固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落实《安徽省农村净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制定并实施“一水一策”整治方案,大力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14.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持续开展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全面核查县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人类活动,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持稳定。

15.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制定增殖放流规划和年度方案,有序规范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开展重点水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评价和禁捕效果评估,进一步加强水生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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