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县级河湖长制总督察长、督察长的通知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水利局 时间:2023-02-14 16:38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党委、政府,开发区工委、管委,县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县级河湖长制总督察长、督察长调整如下:

总督察长    市政府副市长、县委书记

                韦能武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总督察长: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县政协主席

淮河干支流(含淮河、史河、淠河、汲河、沣河、城东湖、城西湖)督察长:张大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灌区(含沣东灌区、沣西灌区、汲东灌区、沿淮排灌区、沿岗河)督察长:马仁高  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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