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2021年河湖管理保护目标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1-07-16 15:25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一、做好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乡村级河湖长APP巡河不足问题的整改工作。按照相关要求,修订河长巡查工作制度,定期通报乡村级河湖长巡河进展情况,对巡河进度缓慢的乡镇进行调度。今年1-6月乡村级河湖长APP巡河次数分别为128412516人次,均达到100%,完成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乡村级河湖长APP巡河不足问题整改工作。

二、开展“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按照市4号总河长令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河流、湖泊、渠道、水库管理范围内非法侵占水域岸线、乱堆垃圾固废、非法乱建乱搭、非法开采砂石和取水、乱排乱倒污水、非法设置矮围捕鱼等行为,以及存在的水面漂浮物、阻水水草等问题,组织开展全河段全湖区全水域拉网式排查,建立河湖问题动态台账,共排查上报河湖16个问题,排查上报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三、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514日印发全县河湖管护责任主体责任制名录,64日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初步拟定《霍邱县河湖管护实施方案(草案)》,建立目标明确、责任清晰、保障有力、长效的河流综合管护工作机制,以维护河湖生命健康,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四、开展淮河干流岸线利用和“四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水利部淮委部署,开展了淮河岸线利用和“四乱”问题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排查一般性问题28个,已完成整改2个。

五、积极做好上级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整改完成上半年省市暗访反馈河湖“四乱”问题15个。

六、开展省级示范幸福河湖创建工作。委托北京中水睿恒生态环境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城西湖(深水区)省级示范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已通过市组织的专家组技术审查,正在报县政府批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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