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霍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全县2023年度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12-15 09:20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完成 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工作任务,根据《安徽省 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 预下达 2023 年度全省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下 达你镇(乡、开发区)2023 年度农田建设任务(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给我省种粮大户重要回信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科技强农机械强 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 年)> 的通知》、《关于印发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多种粮种好粮实施方案> 的通知》等要求,加快实施 “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统筹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工作。2023 年全县计划 新建高标准农田 12 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 3 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 0.4 万亩。

二、选项要求

(一)新建高标准农田项目。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粮  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优先安  排在大中型灌区范围内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持续 支持脱贫地区。 强化规划引领,项目立项要符合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属于《高  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安徽省高标准农田建  设规划(2021-2030  年)》中规定禁止立项的地块,以及存在“非农化”及 “非粮化” 问题的地块,不得立项建设高标准农田。

(二)改造提升项目。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 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农建发〔2022〕5  号)  精神,统筹做好高 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作。重点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内建 设标 准偏低、设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粮食产能 达不 到国家标准的高标准农田进行改造提升。对建设内容部分达 标的 项目区允许按照 “缺什么、补什么” 的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改造提升;对建设内容达标的已建高标准农田,若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可逐步开展改造提升。

(三)突出重点,确保产能。重点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着力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提升耕地质量,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四)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根据农业生产特征,充分尊重 农民意愿,统筹实施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大力引导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鼓励先流转、后规划、 再建设,引导“小田变大田”、“一户一块田”,建设千亩方、万亩片高标准农田,促进规模经营,提升科技强农、机械强农水平。

(五)探索创新,提升绩效。根据区域特点,采取不同的建 设模式,在建设内容、标准和方式等方面进行探索,打造多种类 型的示范,实现典型引路。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集成先进适用 的现代农业技术装备,推动工程设施与农机农艺技术融合发展, 与农业生产、乡村建设相协调,进一步提升高标准农田综合效益,拓展农田多重功能。

(六)严格管护, 良田粮用。坚决遏制耕地 “非农化”,防  止耕地“非粮化”,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坚持项目建设与工程管护 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考核,确保建一块成一块。 充分利用 “十二五” 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成果,安徽省 第三次国土调查数据,开展拟建项目区与历史项目区范围等比对,确保高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

三、相关政策

( 一)投资标准。新建高标准农田亩均财政资金投入标准不 低于 2500 元,改造提升亩均投入标准暂按新建高标准农田标准安排,高效节水灌溉每亩再增加 200 元。

( 二)项目规模。单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低于 1000 万工  程量的村划分一个标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参与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可适当降低规模。

四、主要工作任务

( 一)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要求,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杜绝出现建设内容单一的 “单线工程”。

1. 田块整治。坚持把 “小田变大田”作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 设主要内容,一体规划设计、一体推进实施,实现新建高标准农 田项目(含改造提升)区 “小田变大田”全覆盖。有序稳妥做好 项目区域内坟墓迁移工作,迁移率达到 100%。合理划分和适度 归并田块,平整土地,减小田面高差和坡降,合理确定田块的长 度、宽度和方向。严格落实耕作层剥离回填要求,田块整治后,有效土层厚度和耕层厚度应满足作物生长需要。

2.土壤改良。坚持耕地质量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并重,实 行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评价“五同步”。在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区采取工程、生物、农艺等技术工艺,采取 “ 改培保控”等 单一或综合措施,确保技术措施覆盖面积达到 95%以上,土壤pH  值保持在 5.5 ~7.5  之间。

3.灌溉和排水。合理规划水源、沟渠、桥涵等工程布局,加 强田间灌排工程与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重点建设斗 (含)渠以下灌排系统及相应配套设施,实现旱能灌涝能排,有 效灌排措施全覆盖。井灌工程的泵、动力输变电设备和井房等配 套率应达到 100%。塘坝容量应小于 100000 ㎥,蓄水池容量应控 制在 10000 ㎥以下。 因地制宜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积极配合 国家节水行动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配套实用易行的计量设施,指导调整优化节水农业发展。

4. 田间道路。田间道路布置应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与田、 水、林、电、村庄规划相衔接。按照 “有利生产、兼顾生态” 的  原则,优先改造利用原有道路,尽量少占农田,合理确定路网密  度、道路宽度。原则上田间道(机耕路)路面宽度为 3 ~ 6m,生  产路路面宽度为 1 ~ 3m。根据实际需要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坡道、 管涵、错车点和末端掉头点等附属设施。平原区道路通达度 100%,山地丘陵区道路通达度不小于 90%。

5.农田输配电。应与田间道路、灌溉与排水等工程相结合,为泵站、机井、河道提水、农田排涝、喷微灌、水肥一体化以及 信息化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要符合电力系统安装与运行相关标准,保证用电质量和安全。

6.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根据农田防护实际需要,新建 或修复农田防护林、岸坡防护、坡面防护等工程,保障农田生产安全。推广生态型工程措施,因地制宜加强生态沟渠及其它耕地利用设施建设,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农田防护林当年成活率达到90%以上,林相整齐,结构合理。

( 二)强化项目实施管理。要充分征求项目区农民群众意见, 提高项目设计建设的科学性、实用性、可行性。要主动接受社会 监督,及时公开公示建设内容等相关信息。要加强从业单位行为 管理,要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细化实化施工质量要求,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项目初步设计要求开展建设, 把好材料设备进场关,做好隐蔽工程施工、单项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质量管理。

(三)耕地质量。坚持耕地质量建设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并重,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采取工程、生物、农艺等技术工艺确保 技术措施覆盖面积达到 95%以上。将提升耕地质量等级作为项目耕地质量建设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新增耕地。在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前提下,合理控 制高标准农田项目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不高于 8%),提高新增 耕地比率不低于项目区治理面积的 1.5%。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实 施乡镇要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门,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和要求,把 新增耕地位置、面积及采取的工程措施等,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项目初步设计,充分挖掘新增耕地潜力。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 号)要求,项目建设中灌排设施、 田间道路、林田防护林等配套建设用地,要在项目区内予以补足。

(五)水价改革。落实《关于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 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1262 号)要求,积极配合国家节 水行动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明确工程产权和管护主体。在项目设计时,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 配套实用易行的计量设施,指导调整优化种植结构和节水农业发展。

(六)持续推进改革创新。项目区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 在建设内容、标准和方式上进行有益探索,实现多种类型的典型  引领,不断提升农田建设综合效益。要切实抓好 “小田变大田” 改革试点工作,通过项目结合、政策引导、主体引领、农民互换  等模式,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县“小田变大田”工作任务。2023 年  我县将选择 1 个项目,开展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助力现代农业  发展探索实践,每个项目乡镇要选择一处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点。

(七)规范开展上图入库。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规范、准确 填报项目基础信息,及时更新项目状态,确保填报信息与相关审 批、验收等文件一致。按照项目立项、完工、竣工验收三个阶段 开展项目区空间位置上图入库的有关要求,精确定位项目区空间位置。

(八)严格建后管护利用。要按照 “先建机制,后建工程” 的要求,加快健全多方参与、责任明确、协调顺畅、保障有力的高标准农田管护机制,积极探索和总结推广成熟的管护经验和模式,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护、专职管护员网格化精细化管护、金 融保险管护等,提升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水平。要强化高标准农 田利用管理,把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原则上高标准农田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九)申报审批。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申报、 申请市级审批 初步设计方案,根据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情况,编报项目年度实施方案。

五、组织保障

( 一)加强组织领导。2023 年新建 12 万亩、改造提升 3 万  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 切实增强做好农田建设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 落实农田建设 “五统一”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 工作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年度建设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 二)强化投入保障。县农业农村局要协调相关部门把高标 准农田建设作为优先保障领域,落实好财政资金,稳住存量、积极争取增量,保障 2023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需求。

(三)加快项目实施。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原则, 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明确项目建设时序安排。要科学制定建设 进度计划,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流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 2023 年度高标准农田任务当年全面完成。

(四)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 规范开展项目前期准备、评估论证、 申报审批、招标投标、组织 实施、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移交管护等工作。项目建设内容要 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参建单位技术要求,加强行业自律和动态监管。

(五)加强调度考核。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继续实 行农田建设项目调度制度,强化调度监测和督查考核。综合运用 实地检查、随机抽查,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质量、资金 使用情况等全过程监测监管。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评价 激励工作,强化评价激励结果运用,将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上报县 政府,并通报全县,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 的予以问责。对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资金使用管理出现严重违规违纪现象的,不再安排下一年度建设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2023 年度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清单


中共霍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15  日


附件:

2023 年度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清单

序  号

乡镇

总任务

分村(经营主体)任务

其中财 政补助

项目

其中

中央

预算

内投

资项

其中 高效 节水

灌溉

村名

新建

改造

提升

1

马店镇

6500

龙潭湖村

6500

6500

2

高塘镇

12000

张罗村

6000

12000

3

八里店村

6000

4

夏店镇

8000

黄竹园村

8000

8000

5

冯井镇

17500

苏宋村

10000

17500

6

腰屋村

7500

7

石店镇

6000

井岗村

6000

6000

8

众兴集镇

15000

赵河沿村

5000

15000

4000

9

西皋村

2000

10

马城墩村

3500

4500

11

范桥镇

5000

万前村

5000

5000

12

潘集镇

4500

李岗

3000

4500

13

汪冲

1500

14

曹庙镇

10000

小郢村

4000

10000

15

元圩村

6000

16

王截流乡

3100

南滩村

1600

3100

17

朱张村

1500

18

孟集镇

6000

南汪村

6000

6000

19

扈胡镇

6000

棠梨村

6000

6000

20

开发区

5100

马圩村

1900

5100

21

二道堰村

1800

22

长山村

1400

23

龙潭镇

6200

高庄

5600

6200

24

龙王合作社

600

25

周集镇

10000

薛集村

5000

10000

26

蒋郢村

2500

27

大成村

2500

28

花园镇

6000

迎龙村

6000

6000

29

岔路镇

3000

天堂村

3000

3000

30

河口镇

5000

林桥村

5000

5000

31

宋店镇

7000

田塘村

3000

7000

32

俞林村

3000

33

贾圩村

1000

34

乌龙镇

5900

跑马岗村

5900

5900

35

邵岗乡

2000

坎山村

2000

2000

36

长集镇

200

天禾合作社

200

200

37

合计

150000

120000

30000

110000

40000

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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