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5年部门预算
2025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预算报表
1.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收支总表
2.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收入总表
3.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支出总表
4.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基本支出总表
10.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项目支出总表
11.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2.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关于2025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的说明
14.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霍邱县机构改革方案》(六办〔2019〕5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霍邱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邱发〔2019〕8号)文件规定,霍邱县重点处主要职能为:
(一)县重点处,作为县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集中代建单位和执行机构,代表县政府履行相应的业主职责,依法办理建设手续。
(二)参与城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谋划、县级中等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年度重点工程建设计划、政府投资预算编制工作。
(三)负责县本级政府性投资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城区市政建设项目,承担工程项目建设工程中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四)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项目立项、工程设计、预算编制和招标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
(五)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协调、工程工期、质量、生产和档案管理。
(六)负责提出重点工程建设资金计划及拨付申请、编制工程决算、竣工报告。
(七)会同有关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竣工、移交、资金决算等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构成
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度部门预算为局本级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截至2024年12月,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实有各类人员 13人,其中在职 13 人、离休 0人、退休0人、遗属 0 人。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 负责建设霍邱县城区道路建设。
2. 负责城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收支总表(附件表1)
2.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收入总表(附件表2)
3.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支出总表(附件表3)
4.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3)
14.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收支总预算21998.30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收入预算2199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992.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万元。
(一)本年收入21992.3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992.3万元,占99.97%,较2024年预算增加188.6万元,增长0.86%,增长原因主要是城市重点项目投入加大。
(二)上年结转收入6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万元,占0.03%,较2022年预算增加2.52万元,增长72.41%,增长原因主要是结转老旧小区改造资金。
三、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支出预算21998.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91.12万元,增长0.88%,增长原因主要是城市重点项目投入加大。其中,基本支出197.94万元,占0.9%,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1800.36万元,占99.1%,主要用于城市重点建设。
四、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1998.3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998.3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1998.3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8万元,占0.14%;卫生健康支出7.62万元,占0.03%;城乡社区支出21938.95万元,占99.73%;住房保障支出21.21万元,占0.1%。
五、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98.3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191.12万元,增长0.88%,增长原因主要是城市重点项目投入加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8万元,占0.14%;卫生健康支出7.62万元,占0.03%;城乡社区支出21938.95万元,占99.73%;住房保障支出21.21万元,占0.1%。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20.32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94万元,下降8.7%,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缴纳基数减少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10.16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97万元,下降8.7%,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缴纳基数减少所致。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7.62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53万元,下降6.49%,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缴纳基数减少所致。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5年预算144.59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4.91万元,下降9.35%,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工资及其相关费用减少所致。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5年预算21794.36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1794.36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城市重点项目投入加大。
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2025年预算6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6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所致。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15.24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1.46万元,增长8.73%,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减少缴纳基数减少所致。
六、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7.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1.37万元,公用经费16.57万元。
(一)人员经费181.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七、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21800.36万元,较2024年预算增加212.51万元,增长0.98%,增长原因主要城市重点项目投入加大。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 2179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21794.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安排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0万元。
十、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4.1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县委、县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2025年没有公务用车也没有安排此项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2024、2025年度都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1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费用开支。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等国内公务活动开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格执行县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十三、关于2025年通用资产配置支出表的说明
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没有安排通用资产配置支出。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霍邱县城区道路PPP项目”项目。
(1)项目概述。城区道路PPP项目建设。
(2)立项依据。发改审批〔2016〕80号文件。
(3)实施主体。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城区道路PPP项目建设。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安排11507.19万元。
(7)绩效目标。城区道路PPP项目建设。
2.“霍邱县市政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项目。
(1)项目概述。市政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建设。
(2)立项依据。发改审批〔2024〕320号文件。
(3)实施主体。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市政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建设。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安排300万元。
(7)绩效目标。市政基础设施提升PPP项目建设。
3.“霍邱县新蓼大道等十四条市政道路PPP项目”项目。
(1)项目概述。新蓼大道等十四条市政道路PPP项目建设。
(2)立项依据。发改审批〔2017〕42号文件。
(3)实施主体。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新蓼大道等十四条市政道路PPP项目建设。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安排9987.17万元。
(7)绩效目标。新蓼大道等十四条市政道路PPP项目建设。
4.“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
(1)项目概述。上年结转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
(2)立项依据。发改审批〔2024〕17号文件。
(3)实施主体。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上年结转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安排2.6万元。
(7)绩效目标。上年结转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
5.“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万安苑、阳光水岸)”项目。
(1)项目概述。上年结转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万安苑、阳光水岸)建设。
(2)立项依据。发改审批〔2024〕17号文件。
(3)实施主体。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5)项目内容。上年结转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万安苑、阳光水岸)建设。
(6)年度预算安排。财政拨款安排3.4万元。
(7)绩效目标。上年结转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万安苑、阳光水岸)建设。
(二)机关运行经费。
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口径,2025年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固定资产总金额41.29万元,较上年增加0.29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设备34.93万元、其他资产6.36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1辆,其中: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有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5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800.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指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霍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2025年预算报表(14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