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邱县老旧小区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浏览次数: 来源:霍邱县住建局 时间:2016-06-03 09:52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霍政办秘〔2016126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决定,持续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625号)精神,现就我县老旧小区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原则

以改善老旧小区群众居住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各负其责、统一实施,先急后缓”的原则,全面整治老旧小区环境,完善小区配套功能。

二、整治内容

(一)对小区绿化、亮化、硬化等方面进行整治提升;

(二)对小区内违章建筑、菜地等进行清除;

(三)对房屋墙体、小区排水系统进行改造维修;

(四)对小区消防、监控等安全设施进行维修完善;

(五)增设休闲、健身等设施;

(六)增设广告栏、宣传栏、信报箱、公共停车场等;

(七)天然气、弱电等入地,水、电、气三表出户;

(八)建设物业用房,发挥社区和业主委员会职能,引进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物业服务行为;

(九)其他方面需整治的内容。

三、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确保老旧小区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老旧小区整治领导组。

组长:孙玉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同祥(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县文明办、住建局、国土局、城管执法局、财政局、规划局、房管局、城关镇、新店镇、消防大队、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中燃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安广网络公司。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房管局,王远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分类指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1.国土局:负责核定小区土地红线,确定土地利用规划;

2.住建局:负责规范建设管理程序,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工程安全、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3.城管执法局:负责拆除小区违章建筑,清除违章构筑物、菜地等;

4.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监管;

5.规划局:负责小区新建物业用房、停车场等的规划审批;

6.房管局:负责小区改造整治的设计、招标、组织施工等工作;

7.城关镇、新店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做好小区居民的宣传协调工作,牵头组织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接管整治后的小区,引进物业服务企业;

8.消防大队:负责监督指导小区消防安全设施规划、建设;

9.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中燃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安广网络公司:按照设计要求,负责各自管线的入地、整理等工作;

10.文明办:按照文明创建要求,指导各单位组织实施。

(三)严明纪律,加强考评督促。老旧小区整治工程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各单位必须提高认识,明确专人负责,集中精力做好小区整治工作。对小区的违建户、组阻挠施工户实行县直单位和乡镇双重包保,纳入重点工程督查。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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