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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聘请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的公告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霍邱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9-06 09:46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登记行为,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扎实推进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霍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聘请5名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

一、行风监督员聘任范围

年满18周岁,在霍邱县生活或工作,人大、政协、政府机构、新闻单位、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或无党派、开发企业、金融机构、社区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纪检监察司法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行风监督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具有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作经验,关心关注不动产登记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有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及产权登记等方面政策理论水平,有较强的观察分析问题能力。

4、能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5、敢于监督,敢说真话,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

 6、热心行风监督工作,能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身体健康,能胜任监督工作需要,本人自愿。

三、行风监督员职责

1、对不动产登记行业作风建设、便民服务和窗口建设等进行监督。对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反映各类作风效能问题,检举揭发各种违法违纪和违规行为。

2、通过开展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发现不动产登记窗口在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不动产登记机构抓好落实。

3、积极参加讨论研究和宣传与不动产登记改革相关的政策、法规,为不动产登记工作提质增效提出意见和建议。

4、参与不动产登记窗口的行风评议考核工作,积极关注社会各界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评价,如实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

5、按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委托范围和聘请协议等要求,严格履职范围,认真开展监督工作。

四、行风监督员聘期

 行风监督员是社会公益性工作,工作无报酬。聘任期限一般为2年,聘任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征得本人同意,可以续聘。

五、行风监督员聘请流程

1、报名。有意向报名的人员,请填写《霍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行风监督员报名表》并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送至霍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股 (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A区1618室,联系人:洪威,咨询电话:0564-6037005),或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1433589040@qq.com

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9月13日

2、审核、公示。通过对报名人员的思想素质、专业素养、执业水平进行综合考察,对符合条件的择优确定为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人选,且向社会公示。

3、聘用、公告、履职。确定的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登记中心召开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见面会,颁发聘书,并向社会公开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的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聘书颁发后,不动产登记行风监督员按要求履职,开展行风监督工作。

特此公告

  2023年9月6日

附件:霍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行风监督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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