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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霍邱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23-02-13 17:1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于2023年 1月18日以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实施,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10月28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同意<安徽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函》(自然资函〔2022〕1284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郑栅洁,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分别作出批示。11月2日,省委书记郑栅洁批示:“这是一个重要机会,请省政府认真组织实施,求实求效。”11月3日,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清宪批示:“我们要以《试点方案》获批为契机,通过土地集约利用改革,有力推动我省高质量发展,此项改革意义深远,要制定好落实的操作性方案,进行广泛深入培训、宣传,务求取得更大实效!”按照深化改革探索、突出机制创新、增强底线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的原则,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了《实施方案》。周喜安副省长先后两次专题研究《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省自然资源厅通过专题调研,召开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座谈会,深入研究讨论,务求改革试点立足我省实际、突出机制创新、确保取得实效,为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草拟的《实施方案》已于11月9日征求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意见建议,共收集意见建议146条,采纳37条,部分采纳9条,未采纳100条。未采纳主要原因是多数意见建议重复,省直单位主要对任务分工提出异议;各市意见建议主要是不符合已批复的工作方案要求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重点开展加强规划计划源头管控、探索耕地保护新机制、推行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完善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管理、开展省级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改革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等7项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主要将《工作方案》7大项重点任务细化成40小项工作任务,明确每一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四、主要创新点

1.探索“双挂钩”规划管理机制。坚持“以人定地、人地挂钩”,探索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新增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与存量用地盘活挂钩,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2.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推进“工业上楼”。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确省级开发区综合容积率原则上高于1.0,国家级开发区综合容积率原则上高于1.2。新建高标准厂房容积率原则上高于2.0,按工业用地管理的研发项目容积率原则上高于2.5,新上项目节约集约用地为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3.强化耕地保护,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举措,改善田间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条件,实现小田变大田、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实现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生态有改善,提升农业生产条件和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4.探索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机制。探索通过编制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及配套工程选址多部门会商、多方案比选制度,少占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深化项目可行性研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和项目变更管理,实现全过程节约集约用地管理。

5.深化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通过提高新增产业用地强度和效益准入标准,实施产业项目监管与土地出让“双合同”监管,探索产业用地“清单制”。拓展“标准地”用地类型和适用区域,创新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退出机制等举措,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鼓励园区集中建设配套服务设施共享共用,促进职住平衡和产城融合发展。

6.探索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与计划指标配置新机制。  将现行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增存挂钩”政策拓展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领域,按一定比例核算计划指标,有效盘活城镇低效用地。

7.探索省级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新路径。在自然资源部部署开展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基础上,依法依规探索开展省级层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在县级政府申报基础上,从具备条件的地区遴选50个左右的省级农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8.探索采煤沉陷区土地征收机制。对采煤沉陷区无法复垦的水面,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比照水库淹没区形成的水库水面,办理土地征收手续,确保失地农民权益得到保障、沉陷土地得到合理利用。

9.深化土地要素市场改革。通过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进工业用地混合复合立体高效配置,完善工业用地分割转让制度,完善土地二级市场建设,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举措,提高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效率。

10.探索开展省级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以自然资源部部署开展的国家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为抓手,探索开展省级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工作。采取激励与约束并举,有效保障改革试点任务落地见效。

解读机关: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咨询单位: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联系人:孙莉莉

联系方式:0551-62553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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