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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专家)解读】《霍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补充耕地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霍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霍邱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8-08-20 17:13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为切实保护耕地,推进精准扶贫,支持乡村振兴,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切实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补充耕地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管理,综合考虑实施成本上涨因素,对《霍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补充耕地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修订,经县政府研究出台了《霍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补充耕地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项目的持续推进,项目实施成本不断上涨,为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规范项目实施,适应新形势、新政策,综合项目实施成本上涨因素,使文件更具有操作性,出台本《实施细则》。

二、起草依据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10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38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发〔2012〕34号)、《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用好用活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若干意见》(皖国土资〔2018〕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制定本细则。

三、起草过程

为切实保护耕地,推进精准扶贫,支持乡村振兴,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切实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补充耕地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管理,综合考虑实施成本上涨因素,决定对《霍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补充耕地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修订,并向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建议,经过梳理汇总、修改完善,并经司法审查后,最终形成了本《实施细则》。

四、工作目标

该文件出台后将与上级最新文件精神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经费标准将更结合实际,拓宽了融资渠道,保障了项目投资,具有实施性和操作性,更有利于规范和推动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补充耕地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从而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五、《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本《实施细则》共分为7部分。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我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的依据、总体目标、实施范围、基本原则、组织管理、建设制度和部门职责。

第二部分项目申报。具体细化了项目图斑调查摸底、项目区确定、项目实施计划制定下达、征求群众意见、拆迁补偿标准、规划设计及成果上报审批等情况。

第三部分项目实施。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施工单位选择、施工资料收集归档、工程质量把关、项目公告公示、项目预算和结算审计、项目工期等项事宜。

第四部分竣工验收。具体细化项目竣工验收所需文字资料、图件资料和影响资料,以及资料移交归档情况。

第五部分资金管理。明确项目指标交易,明确各类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最新的实施经费补助标准及乡镇、国土中心所、县土地整理中心等参建单位业务经费标准,明确项目实施经费使用范围及申报程序、报账程序,明确项目收益管理。

第六部分奖惩与考核。明确由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组授权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乡镇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明确项目具体奖惩措施与标准。

第七部分附则。明确文件确定的项目解释权、执行日期等。

六、创新举措

拓宽融资渠道,引入融资平台,明确县农投公司作为项目投资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筹集、审核和拨付;负责项目指标转让收益的管理。具体细化了各相关县直部门职责。

七、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按《实施细则》指导乡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补充耕地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申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验收。

二、开展项目实施情况考核。按照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组授权要求,将增减挂钩、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对乡镇的目标考核,做好年度目标考核上报县农村土地整治工作领导组,对承担项目的乡镇进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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